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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母立子!漢武帝為何制定如此殘忍的立儲制度?

  公元前91年“巫蠱之禍”爆發,皇後衛子夫、太子劉據起兵反抗失敗,被迫自殺,此後漢武帝一直沒有確定新的皇位繼承人。漢武帝一生共有6子,分別為太子劉據、齊王劉閎(早逝)、燕王劉旦、廣陵王劉胥、昌邑王劉髆、少子劉弗陵。但歲月不饒人,雄才大略的漢武帝已步入晚年,他必須做出選擇。  公元前88年,漢武帝依照舊例到甘泉宮避暑。他召集畫工,讓他們畫瞭一幅《周公負成王圖》賜給霍光,隨侍的群臣馬上明白,漢武帝想要立少子劉弗陵。劉弗陵的母親是趙氏,是漢武帝外出巡遊時邂逅的。據說趙氏天生雙手握成拳狀,雖然已經十多歲瞭,但依然不能伸開。後來漢武帝將她的手掰開,在手掌心裡還緊緊地握著一隻小玉鉤。此後趙氏入宮,深得漢武帝的寵愛,公元前94年,懷胎十四月的趙氏為漢武帝產一子,取名為劉弗陵,而趙氏也被人們稱為鉤弋夫人。  漢武帝入住甘泉宮幾天後,無故斥責劉弗陵的母親趙氏。趙氏馬上摘下發簪、耳環,向漢武帝叩頭請罪。但漢武帝置之不理,命人將趙氏拉走,送到宮廷監獄中。趙氏不住的回頭看著漢武帝,但漢武帝心一橫,說道:“快走,你活不成瞭!”不久後趙氏死於雲陽宮。當天暴風揚塵,老百姓都感嘆哀傷。宮中使者連夜抬著棺材出去埋葬,並在墳墓上作下標記。  公元前87年2月14日漢武帝劉徹病死於五柞宮,享年70歲。第二天,8歲的劉弗陵即位,是為漢昭帝。那麼問題來瞭?雄才大略漢武帝為何會以“殺母立子”的殘忍方式確定皇位繼承人呢?  其實在趙氏死後,就曾有人向漢武帝進行過詢問。漢武帝給出瞭他的答案:“往古國傢所以亂也,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汝不聞呂後邪?”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說“從古至今國傢之所以內亂,就是因為人主年小而母親年壯。女主獨斷驕橫,淫蕩放肆,沒有人能阻止她。你們難道沒聽說過呂後的事嗎?”可見漢武帝之所以采用如此殘忍的方式,來確定皇位繼承,正是因為他“以史為鑒”,縱橫五千年的小編甜心即可認為西漢初年的歷史對漢武帝影響頗深。  公元前195年漢高祖劉邦病死,其妻呂雉專政,諸呂掌握瞭朝廷軍政大權。呂後大肆迫害劉邦的子孫,一度威脅到劉氏的皇位。公元前180年,呂後病死,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人將呂氏一網打盡。周勃等人認為齊王劉襄雖然在平定呂氏中立有大功,但他的母族較為強勢,害怕將來出現另一個“呂後”,於是他們迎立瞭代王劉恒,因為她的母親薄太後為人寬和,性格柔善。   同時漢武帝本人也深受後宮專政的掣肘。在漢武帝幼年時,他的祖母竇太後對朝政多方幹預,甚至一度脅迫漢景帝立梁王劉武(竇太後的幼子)為繼承人。公元前141年漢景帝病死,劉徹即位,已經成為太皇太後的竇氏依然主導著朝政。漢武帝即位之初,任用儒生,力圖推行新政。而竇太後喜歡黃老學說,雙方的執政觀念發生沖突。  公元前139年,禦史大夫趙綰上書漢武帝,要求以後勿將政事稟奏給太皇太後。竇太後聞訊大怒,暗中找到趙綰等人的過錯,將二人逮捕,不久二人自殺於獄中。同時竇太後將丞相竇嬰、太尉田蚡免職,將漢武帝推行的新政全部廢除。而漢武帝對此也無可奈何。直到公元前135年5月,竇太後病死,漢武帝親政,此後他才得以施展自己的宏圖大志。  漢武帝對女主專政之害,深惡痛絕,所以他不願自己的子孫重蹈覆轍。因此他隻能斬斷自己的情思,痛下殺手,將平素最最為鐘愛的女人殺死,因為他是為瞭整個大漢王朝。歷史就是這樣有趣,雖然漢武帝確立瞭這一殘忍的制度,但西漢王朝覆滅還是和女人有關。後來漢元帝劉奭的妻子王政君專權,扶持親黨,他的侄子王莽於公元8年篡漢稱帝。  在此後歷史上的封建王朝的皇位繼承過程中,母以子貴的現象雖然很多,但殺母立子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甚至一度流行於北魏初期。據史書記載,北魏王朝的建立者拓跋珪對兒子言道,“昔漢武帝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參與國政,使外傢為亂。汝當繼統,故吾遠同漢武,為長久之計。”此後,殺母立子,成為一項國傢制度,“後宮產子將為儲貳,其母皆賜死”。  到瞭北魏中期,515年宣武帝元恪的妻子胡充華所生之子元詡被立為太子,由於宣武帝信陽佛教,同時對胡充華頗有感情,於是斷然廢止瞭這一野蠻傢法,但歷史證明,他這個選擇是錯誤的。516年宣武帝去世,年僅6歲的元詡繼位,胡充華以皇太後身份垂簾聽政,實際掌握瞭北魏最高政治權力。  但胡太後窮奢極侈,胡作非為,他與內寵結黨營私,與其小叔子清河王元懌等人淫亂宮幃,最終竟與情人合謀,鴆殺瞭自己的親生兒子孝明帝元詡。這給瞭爾朱榮以口實,他進兵洛陽,將胡太後等人殺死,制造瞭“河陰之變”,北魏王朝也徹底走向沒落。  到瞭近代,殺母立子的現象差一點再度上演。1861年7月,咸豐帝在熱河避暑山莊病重,當時他的獨子載淳年幼,輔政大臣肅順等人擔心載淳的生母那拉氏一旦成為太後,會恃勢專權,勸咸豐效法漢武以絕後患。但咸豐帝猶豫未決,最終沒能痛下決心。此後27歲的那拉氏開始執掌朝廷大權,長達47年之久,將中國徹底拖入深淵。雖然有些殘酷,但歷史仿佛一遍又一遍的證明著漢武帝的先見之明!相關閱讀推薦:漢史解密:漢武帝劉徹為何非要殺郭解這個遊俠兒?漢初奇人東方朔:以另類博取漢武帝劉徹的註意漢景帝為劉徹做的準備:掃除劉榮 罷黜周亞夫揭秘:漢朝漢武大帝劉徹為何要捕殺自己的親兒子劉徹登基之謎:為什麼漢景帝的廢太子劉榮會自殺

解析:中國古歷史上那些少數民族王朝的世婚制度

  導讀:史學大師陳寅恪在《記唐代之李武韋楊婚姻集團》中指出,李唐皇室以關隴集團起傢,在婚姻上的擇偶對象,最初自然多眷顧關隴集團;武則天入宮為一大轉折點,標志著山東集團成為李唐皇室的聯姻對象,從而構成瞭所謂李武韋楊婚姻集團,適應瞭大唐帝國的統治情勢。這一婚姻集團居於最高統治核心層的百餘年間,也正是唐代文治武功的極盛期。安史之亂後,這一集團勢力衰竭,隨之而來的,則是李唐中央政權喪失瞭統治全國的實際能力。  這個著名的史學案例,其實際意義遠遠超出唐代政治史研究的視閾,在中國歷代王朝中,類似李武韋楊那樣“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式的婚姻集團,幾乎每個朝代都是存在的,隻是在具體表現方式上有所不同而已。在君主制下,任何皇室集團都試圖通過婚姻的紐帶籠絡或倚重一個或幾個可靠有力的勢力集團,使一姓的傢國有一個更廣泛堅實的政治聯盟基礎。   如果說,歷史上中原王朝往往以陳寅恪揭示的李武韋楊式婚姻集團締結政治聯盟,那麼,以少數民族而入主中原的封建王朝,其皇室往往通過世婚制的形式,構成一個持續穩定的婚姻集團。他們立後冊妃不必外求,隻在後族中遴選。這種世婚形式的後妃制度的產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人類婚姻形態進化角度而言,世婚制顯然有著族外婚制的遺蛻,即這一族的男子的配偶必從對方一族的女子中產生。顯而易見,這種世婚制與這些少數民族王朝往往是不久前才從野蠻時代跨入文明門檻是密切相關的。從政治統治角度來看,進入中原的少數族皇室,一方面迫切需要加強與自己利益相關、休戚與共的部族的政治聯盟,來擴大並鞏固其王朝的統治基礎;另一方面則為瞭維護皇室血緣上的純潔性,不讓王朝繼承者在血統上介入被統治民族的成分。  世婚制屬於交換婚方式,西周時期的姬、薑兩姓就世為婚姻,周天子的妃子必定是齊國的女兒,已然定下瞭這種婚制。但秦漢以後的漢族王朝,乃至十六國、北朝諸少數族王朝,實行嚴格世婚制的卻並不多見。唯遼、金、元、清四代保存下來帝王後妃世婚制的記載較為豐富。其中,遼代的世婚制最為典型,金、元則次之,滿清僅在入關以前有較濃重的世婚傾向,但並未確立為嚴格的制度。   以契丹族建國的遼朝,因突厥舊俗稱皇後為“可敦”,契丹語是“忒裡蹇”,尊稱作“耨斡麼”。在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建國過程中,其妻淳欽皇後述律平出身大族,是一個既能帷幄運籌,又能鞍馬征戰的不可或缺的人物。她的兒子遼太宗說:“太後族大,像古柏之根不可移易。”阿保機必須倚重後族,立國之初就規定:王族隻與後族通婚,其他諸部不獲特許,不得與二族聯姻。阿保機仰慕漢高祖劉邦,便以劉姓推尊耶律氏,又以後族比擬漢相國蕭何,便賜後族為蕭姓。契丹族的蕭姓包括乙室氏和拔裡氏,也許就是述律後的父族與母親的前夫之族二帳所構成。於是,有遼一代,後族多出自蕭姓,並世代任宰相之選;而契丹公主也多嫁與蕭姓,構成一個封閉的婚姻集團。這樣,就把帝後婚姻與君臣政治捆綁在一起。相關閱讀推薦:揭秘:中國歷史上那些觥籌交錯間的古代酒席遊戲古代“三尺”含義多:紙張發明以前曾指代法律他才是古代武功第一的太監:“東方不敗”的原型揭秘:在古代小說中未婚的公主也可自稱“哀傢”古人是如何過元宵節的?揭秘古代元宵節習俗中國古代歷史上也有巡視組:如果貪腐罪加三等分頁:1/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當然,遼朝隻有皇後必須冊選蕭姓,至於妃嬪,出於異族異姓者偶也有之。例如,遼世宗甄妃就是五代後唐的宮人,是世宗即位前隨父親太宗南征時將其俘獲的。這年她已四十一歲,也許姿色依舊而頗受寵遇,世宗即位後,還一度立為皇後。甄氏冊立為後,《遼史》與《契丹國志》的《後妃傳》都有記載。但《遼史·後妃傳》又說天祿末世宗冊立述律後之弟蕭阿古隻之女為後,《遼史·世宗紀》系此事於天祿四年(950)。蕭氏與甄氏同死於察割內亂,一後健在而更立一後,其中必有原委,可惜《遼史》未載其詳。而《遼史·後妃傳》傳首列甄氏名位隻是妃,或是在蕭氏冊立後被廢。至於甄氏冊後不見於本紀著錄,大概也是此舉有違舊制的緣故。由此可見,這個特例最後還是服從瞭以蕭氏為後的通則。  金代規定完顏皇室不與庶族通婚,但其世婚制的後族范圍卻較遼朝廣泛,不過仍有具體的部族限定。《金史·後妃傳》指出:“國朝故事,皆徒單、唐括、蒲察、拏懶、仆散、紇石烈、烏林答、烏古論諸部之傢,世為婚姻,娶後尚主。”據《金史·徒單銘傳》說,與近代皇室完顏氏通婚的還有裴滿氏。這些姓氏都是女真貴族,“天子娶後必於是,公主下嫁必於是”。金代皇室世婚的姓氏較遼代為多,而在死後追尊為皇後與在世冊立為元妃的名單中,也偶有漢人或他姓。金章宗有寵妃李師兒,出身於監戶。金代凡戰爭中擄獲或有罪籍沒的婦女,經過挑選送入宮監,罰作奴婢。李師兒就是宮監中的婢女,這是人最不齒的身份。但她聰慧伶俐,善解人意,又識字擅書,能詩善文,最受金章宗寵愛。章宗元配已在即位前去世,中宮虛位多年。章宗有意讓李師兒做中宮皇後,無奈大臣堅決反對,臺諫進諫不已,章宗也愛莫能助,隻得將她進封為元妃,名位僅次於皇後。這也說明,金代帝王正式冊後,隻能在規定世婚的女真貴族中挑選。章宗時期,漢化加速,他命諸王選求民傢女子,廣生繼嗣。於是,尚未即位的宣宗納漢族王氏姊妹為妃,即位後,將妹妹立為皇後,賜姓溫敦氏,也算是他對世婚制的一種變通吧!   成吉思汗起兵統一諸部,建立大蒙古國時,倚重瞭弘吉剌部族,不久就立其女孛兒臺旭真。據說,當時他與這一族帳立下共取天下的盟誓時曾經約言:“弘吉剌氏,生女,世以為後;生男,世尚公主。”因此蒙元諸後多出於弘吉剌氏。蒙元實行多後制,皇後固然也有其他姓氏的,但按制度,正後必定是弘吉剌氏。不過,這一世婚制原則在執行中似乎不如遼、金那麼嚴格,例如窩闊臺汗的皇後即乃馬真氏,而元英宗皇後則是亦啟烈氏。  滿清入關前,愛新覺羅皇室基本上實行滿蒙聯姻的方式。這是因為兩族在地理位置上毗鄰交錯,在民族習俗上大體相似,政治目標上也基本接近。然而,蒙古部族眾多,有的部族在利害休戚上與愛新覺羅氏時有矛盾沖突,乃至於幹戈相向。故而滿蒙聯姻中,有些蒙古部族是其較穩定的通婚對象,例如科爾沁部的博爾濟吉特氏,清初後妃不少都出身這一姓氏。據《清史稿·後妃傳》,清太祖有一妃,清太宗有二後四妃,清世祖有二後二妃,都是來自博爾濟吉特氏。而清初下嫁的六十一位公主中,嫁給博爾濟吉特氏的就有三十一位之多。由此可見,在入關以前以及清初,滿清愛新覺羅皇室與蒙古博爾濟吉特氏結成瞭相當穩固的婚姻集團。這種滿蒙聯姻雖然尚不足以稱為嚴格的世婚制,但仍有著類似的傾向。清朝入關後,這種政治聯姻逐漸淡化,清聖祖其後諸帝的後妃群中,博爾濟吉特氏便明顯不占優勢,這與清室統一全國後立後選妃的對象擴大到整個滿、蒙、漢八旗女子大有關系。  無論是李武韋楊婚姻集團,還是遼金元清的世婚方式,說到底,就是一種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式的政治聯姻。對於君主國傢來說,這種聯姻,或許有時能起到鞏固政權的積極作用,有時則會帶來削弱統治的消極因素,可以說是利害兼有,禍福並存的。而對於卷入這種政治聯姻的後妃來說,隻不過是一根加強聯盟的籌碼,一枚任人擺佈的棋子,她們的遭遇與拖入其他方式政治聯姻的後妃命運,在本質上是毫無二致的。君主政體下後妃制所固有的不人道與非人性,對所有後妃來說,都是無計回避的。分頁:2/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明朝最早創立的“內閣制度”:世界多國爭相效仿

  “內閣”一詞我們很熟悉,西方國傢經常出現。其實早在中國的明朝時期就形成瞭內閣制。隻是明朝的內閣制度是服務皇帝一人的,而現在的西方國傢的內閣制度是服務廣大資產階級的。  明朝的皇帝大多昏庸,但明朝卻很強大,之所以這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明朝擁有先進的內閣制度。1402年,明成祖為瞭鞏固權力,做出兩個重大決定,一:首都遷到北京,二:成立內閣制。  最初的內閣隻是皇帝秘書性質的機構,到成化、弘治朝,內閣制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大明正德朝好戰,因為有楊廷和等閣老主撐內閣未成大亂,經過嘉靖、隆慶朝的發展,大明萬歷朝早期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張居正改革讓內閣成為政府運轉的中樞,他的實際上已經接近於現代首相的地位。  過去,宰相擁有決策權、議政權和行政權,明成祖成立內閣以後,把原來宰相擁有的決策權牢牢把持在自己手中,議政權分給內閣,行政權分給六部。地方上分三司,分管司法、軍事、行政,直接對六部負責。在明成祖掌控之下,內閣與六部各司其職,國傢最高行政命令從紫禁城發出,通過全國1936處驛站,全長143700公裡的驛道,層層下發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   後來,大明宣宗朝時期形成瞭更為完善的政務流程:全國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給皇帝提出的建議,都由通政使司匯總,司禮監呈報皇帝過目,再交到內閣,內閣負責草擬處理意見,再由司禮監把意見呈報皇上批準,最後由六科校對下發。  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  明朝內廷、外廷的機構完全對稱。外有內閣,內有司禮監,外有三法司,內有東廠、錦衣衛,外廷有派往地方的總督、巡撫,而內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等。這樣,內廷、外廷相互制約,才能確保皇帝的決策地位。但是,這也造成瞭內外兩大政治勢力的爭權奪利。  北京紫禁城東部的這片建築叫文淵閣。明朝的內閣就設在這裡。在明朝萬歷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讓這個紫禁城裡最不起眼的房子成為聲名顯赫的所在。在文淵閣辦公的內閣成為實際上的政務決策者。這也就出現瞭萬歷皇帝接近30年不上朝,照樣操控國事的局面。  通過明朝幾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經形成瞭一套完整的內閣政務體系,它在權力平衡方面堪稱完善,後來,它被英國人學習,形成瞭後來的內閣制和首相制。在中國明朝成化朝時期開始出現的內閣首輔,就是首相的雛形。相關閱讀推薦:明朝為瞭制約權力建立的內閣最後成為倒臺的誘因理財聖手賀屋興宣:東條英機內閣的大藏大臣!震驚日本的諜報案:日本近衛內閣顧問尾崎秀石案小磯國昭:從陸軍大將到內閣首相的日本甲級戰犯徐階簡介 明代著名的內閣首輔徐階生平簡介

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宋朝以文制武制度的根源所在

  在結束五代十國局面的過程中,北宋統治者著重考慮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如何重建中央集權的專制統治,使唐末以來長期存在的藩鎮跋扈局面不再繼續出現;二是如何使趙宋王朝長期鞏固下去,不再成為五代之後的第六個短命王朝。建隆元年(960年)末,宋太祖平定李筠及李重進叛亂後的一天,召見趙普問道:為什麼從唐末以來,數十年間帝王換瞭八姓十二君,爭戰無休無止?我要從此息滅天下之兵,建國傢長久之計,有什麼好的辦法嗎。趙普精通治道,對這些問題也早有所考慮,聽瞭太祖的發問,他便說這個問題的癥結,就在於方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治理的辦法也沒有奇巧可施,隻要削奪其權,制其錢谷,收其精兵,天下自然就安定瞭。趙普的話還沒說完,宋太祖就連聲說“你不用再說瞭,我全明白瞭”。於是一個重建中央集權專制制度的計劃就這樣醞釀出來,並逐步付諸實施瞭。   在北宋中央集權方面,最重要的是兵權,也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范浚在《五代論》中指出:“兵權所在,則隨以興,兵權所去,則隨以亡”。這些話揭示瞭唐末五代以來,在政治局面變換中,兵權所起的決定性作用。從小軍官到殿前都點檢,又從殿前都點檢躍上皇帝寶座的趙匡胤,十分懂得軍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朝一建立,他就吸取後周滅亡的教訓,加強瞭對禁軍的控制。   建隆二年太祖鑒於當時已控制局勢,就著手陸續采取瞭一些措施,把殿前都點檢鎮寧軍節度使慕容延釗罷為山南東道節度使,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韓令坤罷為成德節度使。因為殿前都點檢是宋太祖黃袍加身前擔任過的職務,從此不再設置。由石守信接替韓令坤任侍衛馬步軍都指揮使。起初太祖以石守信等人都是自己的故友,並不介意,趙普就向他數次進言說:“臣也不擔心他們會背叛陛下,但是如果他們的部下貪圖富貴,萬一有作孽之人擁戴他們,他們能夠自主嗎”?這些話實際上是提醒宋太祖,要他記住陳橋兵變的事件,避免類似的事件重演。果然宋太祖采取措施要解除禁軍高級將領的兵權。   建隆二年七月初九日晚朝時,宋太祖把石守信、高懷德等禁軍高級將領留下來喝酒,當酒興正濃的時候,宋太祖突然屏退侍從嘆瞭一口氣,給他們講瞭一番自己的苦衷,說:   “我若不是靠你們出力,是到不瞭這個地位的,為此我從內心念及你們的功德。但做皇帝也太艱難瞭,還不如做節度使快樂,我整個夜晚都不敢安枕而臥啊!”石守信等人驚駭地忙問其故,宋太祖繼續說“這不難知道,我這個皇帝位誰不想要呢”?石守信等人聽瞭知道這話中有話,連忙叩頭說:“陛下何出此言,現在天命已定,誰還敢有異心呢”?宋太祖說:   “不然,你們雖然無異心,然而你們部下想要富貴,一旦把黃袍加在你的身上,你即使不想當皇帝,到時也身不由己瞭。”

宋朝制度的三大死穴:重文輕武導致瞭最後的亡國

  宋朝的滅亡:宋朝(960—1279年)是中國歷史上承五代十國、下啟元朝的時代,分北宋和南宋。西方與日本史學界中認為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的文藝復興與經濟革命的人不在少數。宋朝是中國歷史上的黃金時期。那麼宋朝又是為何會滅亡呢?   北宋立國之初,太祖趙匡胤便號召人們“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舞女以終天年”。這一聖諭促進瞭宋朝商業、手工業的蓬勃發展,推動瞭科技、文化、藝術、城市化建設和對外貿易等的全面進步,使宋朝成為我國歷史上經濟最繁榮、科技最發達、文化最昌盛、藝術最高深、人民生活水平最富裕的封建朝代。   北宋時期,全國人口約7000~8000萬,占世界人口的15%左右。10萬人口的城市達到40個,百萬人口的城市有汴京、臨安、長安、洛陽和南京5個,城市化率達到30%。經濟空前繁榮,創造瞭巨大的社會財富,經濟總量占到瞭全球的75%以上,實現瞭富國的目標。據記載,宋朝的年均財政收入為8000萬貫錢以上(當時1兩白銀=1貫銅錢),這是我國任何一個封建王朝都沒法比擬的。為減輕攜帶現錢的負擔,在世界上首次推出瞭紙幣和銀行信用。   我古代的四大發明中,指南針、印刷、火藥都是在宋朝發明的;各種礦產大量開采,冶煉技術蓬勃發展,有色金屬得到廣泛使用;一大批世界首創性的制造廠,如造船廠、造紙廠、火器廠、印刷廠、織佈廠等相繼問世。航海、造船、醫藥、工藝、瓷器、農技、絲綢工藝等遙遙領先於世界。   宋代還擁有人類歷史上最龐大的帆船艦隊和商船隊,頻繁遠航至阿拉伯、東非、印度、東南亞和東亞的日本與朝鮮。廣州、杭州、明州、溫州、泉州、密州、華亭海各設市舶司門,管理海外貿易。與中國通商的有占城、真蠟、三佛齊、吉蘭丹、渤泥、巴林馮、蘭無裡、底切、三嶼、大食、大秦、波斯、白達、麻嘉、伊祿、故臨、細蘭、登流眉、中裡、斯伽裡野、木蘭皮等歐亞地區五十八個國傢。   “富國強兵”是任何一個國傢發展的必由之路。富裕的宋朝,似乎也沒有忘記對國防的投入。宋朝每年國防開支極為龐大,和平時代為2000萬貫錢,戰時達到3000萬貫錢以上。憑借高昂的軍費開支,常年養備著裝備精良的過百萬的軍隊,還擁有一大批如宗澤、嶽飛、韓世忠、文天祥等甘願為國傢拋頭顱灑熱血的愛國將領。

揭秘: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告老還鄉制度因何而來?

  導讀:“告老還鄉”,又稱“告老還傢”,“告”是請求,“老還鄉”是年老回到傢鄉,“告老還鄉”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為理由向皇帝請求辭去官職,回到傢鄉,是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一種制度。我國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僅僅限於是官吏,常見的稱謂有“致仕”、“致事”、“致政”等。《春秋公羊傳》上“退而致仕”,書中註釋說“致仕,還祿位於君”,意即交換權利於君王。古代官吏的退休制度始建於春秋戰國時期,形成於漢朝時期,發展於唐朝時期,完善於宋、元、明、清時期。但“退休”一詞始見於唐宋文籍,唐代散文傢韓愈《復志賦序》中說到“退休於居,作《復志賦》”,《宋史.韓贄傳》中有“退休十五年,謝絕人事,讀書賦詩以自娛”詞句。  退休制度是我國古代官僚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古代官吏退休需要達到一定的年齡條件,《禮記.曲禮》說:“大夫七十而致事。”後來的漢、唐、宋、元等朝代基本實行七十而致仕的規定,但到瞭明清兩朝則規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聽致仕”。但到達退休年齡之前也可以提前退休,如唐朝規定“老病不堪厘務者,與致仕”,意即若身染疾病或者受傷者,雖未到退休年齡也可以退休請俸;明朝亦有規定,老疾不能任事者,或軟弱無效能的官吏,可隨時勒令退休。可見,在我國古代,官吏“告老”、“告病”辭去官職,提前退休也是允許的。   “告老還鄉”就是“老病不堪厘務者”和“老疾不能任事者”主動請辭,提前申請辭去官職,回到傢鄉,提前退休的情形。古代官吏提前退休比較簡單,隻要官吏提出申請,皇帝一般都會準許。明弘治四年(1491年),皇上就專門下詔:“自願告退官員,不分年歲,俱令致仕。”電視劇《宰相劉羅鍋》中,大清宰相劉羅鍋歲至垂年即上奏皇上,請求告老還鄉,獲得“恩準”後,便雇用小毛驢,直奔山東老傢的情形深入人心。事實上,在我國古代主動要求“告老還鄉”提前退休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告老還鄉”回避權力鬥爭。此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史記.越王勾踐世傢》和《史記.貨殖列傳》中均有記載的春秋戰國時越國的大夫范蠡。范蠡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傢、思想傢和謀略傢。在越國被吳國滅亡後,范蠡殫精竭慮輔佐越王勾踐,“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在經過二十餘年臥薪嘗膽之後,勾踐擊敗吳王夫差,興邦復國。作為大功臣的范蠡被勾踐封為上將軍,此時范蠡達到瞭為人臣者的最高境界。但此時的范蠡深諳“狡兔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的道理,於是告老辭官,攜西施遁入“五湖”,可謂極具聰明之舉。   二、無心於官場,“告老還鄉”。此時官員已無心於官場,向往能夠回到傢鄉,於是“告老還鄉”。此種情形下的任何小事都有可能引起“告老還鄉”提前退休的想法,如人們熟知的晉朝彭澤縣令陶淵明就是向往田園生活,主動請辭“告老還鄉”。其實,根據《世說新語.識鑒》記載:“張季鷹辟齊王東曹掾,在洛,見秋風起,因思吳中菰菜、蓴羹、鱸魚膾,曰:人生貴得適意爾,何能羈宦數千裡,以要名爵?遂命駕便歸。”晉朝大司馬張翰,字季鷹,更是由於一日,秋風乍起,觸景生情思念起傢鄉吳地(浙江)的特產菰菜、蓴羹、鱸魚膾來瞭,突然領悟: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圖個快快樂樂,又何必要為瞭個官名而別鄉數千裡,還要備受羈絆呢?於是“告老還鄉”。  三、客觀條件,體弱多病,難當重任,申請“告老還鄉”或“告病還鄉”。“告老還鄉”或“告病還鄉”一般都會得到皇上的恩準。如在唐太宗時,官吏退休年齡是七十歲,對朝廷有大貢獻者還可延緩退休年齡。但開國元勛李靖,因自感傷病礙身,遂在六十四歲時“告病還鄉”,被恩準。但也有皇上不恩準的情況。如《論語章句》一書的整理者漢代著名經學傢張禹,曾多次上書請求告病還鄉,但無法得到皇上的恩準,相反“帝遣人問疾送藥,強留”。從某種角度講,古代的“告老還鄉”對於“從人才資源流出到人才資源流入”的良性循環,帶動農村經濟、文化交流和發展也會起到一定的作用。相關閱讀推薦:盤點:中國古代歷史上有哪些體育比賽項目?中國古代就以冰鑒儲藏食品:設取冰官員“凌人”揭秘:中國古代的考勤制度:無故缺勤大板伺候古代也有“限購令”:明清時禁官員在為官地買房中國古代歷史上古人們都吃什麼油?解讀古代的“駐京辦”興衰史:漢朝已有唐朝全盛

歷史上周朝的制度為何到瞭秦朝手中不能延續?

  從秦朝開始,中國就進入瞭專制社會,註意,不是封建社會,而是中央集權皇帝專制社會,雖然有宰相,但是宰相的權利在不斷的被收回,大臣的地位也在下降,到瞭清朝,大臣都是奴才,在回不瞭春秋戰國時期,知識分子百傢爭鳴與君王的地位幾乎平等的時代瞭。要瞭解周朝的制度為什麼不能在秦延續,首先要瞭解周朝是什麼制度,秦朝是什麼制度。  周朝的政治制度  周朝的整個社會階級可類比成尖錐。從縱切來看由上至下為君臣關系的封建制度,從橫切面來看由尖至錐為血源關系的宗法制度。封建制度即“分封制”,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劃分為諸侯的社會制度。周王為天子,是周朝最高統治者,也是中原地區眾諸侯國、外族方國的共主。《詩經.小雅.谷風之什.北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其下為各國諸侯。諸侯享有自治權,隻需向周天子繳納一定的進貢即可盡義務。諸侯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諸侯在其封國內設置的官制,大略與王室相等,還有軍隊各自成為一方之主。大國諸侯有時可以兼任王室的官吏,如周初衛康叔為司寇,西周末期鄭桓公為司徒。然而,周天子有權幹涉諸侯內政,有時還向諸侯國派遣監國的使臣,與諸侯並稱為“諸侯、諸監”,例如齊國就有高、國二氏監國。再下為卿大夫,卿大夫擁有采邑的自治權但不能對外自主,為周天子與諸侯的屬官。再下為士。士分成統治貴族與平民,統稱國人。國人為居住在國邑(城敦)內的平民,由周人貴族、臣屬商人貴族、夷狄世族與周人、商人平民組成。平民平時需要耕種農田,戰時需要組織軍隊作戰。而國邑之外的平民為野人,即國邑外的當地原住民,又被稱為鄙人,為尖錐的圓盤。當時傳統氏族制的影響力還很大,國人參與政治,野人沒有這個權力。圓盤外為方國外族。     總體來講,周朝是正宗的封建制度,也就是封邦建國,這才出現瞭春秋各國爭霸,戰國各國征伐的景象。  秦朝的政治制度  1.皇帝制度  由來:秦王嬴政統一全國後,自以為“功過五帝,德兼三皇”,對原來“王”的稱號已不滿意,在與臣下商議後,決定從“三皇”“五帝”中各取一個字,稱“皇帝”。嬴政時,天下事無大小皆取決於上,皇帝自稱“朕”,皇帝的命令稱“制”或“詔”,皇帝的印稱“璽”,任何人對皇帝的名字都要避諱等。嬴政自稱“始皇帝”,希望以後有“二世、三世,以至無窮”,妄想死後皇位永傳。  特點:第—,皇權至上,權力高度集中。國傢的一切權力即行政、立法、司法和軍事等大權總攬於皇帝一人之手。第二,皇位繼承制。  2.三公九卿制  秦統一六國後,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鞏固統—,在確立皇權至高無上的基礎上,在中央設立瞭丞相、禦史大夫、太尉等官職,建立起瞭三公九卿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禦史大夫、太尉。丞相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禦史大夫是副丞相,掌管律令、圖籍,並負責監察百官;太尉協助皇帝管理軍務,三方互不統屬,互相牽制。三公之下,秦朝中央政府還設有許多重要官職,合稱九卿,他們分管著國傢和皇傢的各種事務。  特以三公九卿為主的中央政府各級官員,在地位、職責和權利等方面都處於互相配合、互相牽制的狀態,任何人都無法獨攬朝政,軍國大事最終操縱在皇帝一人手中。相比於周朝的分封制,秦朝使用的是郡縣制郡縣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基礎上,為適應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需要,於春秋後期開始出現的;戰國時期,各大國已經廣泛實行郡縣制;秦統一後,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度,秦朝以後各朝代在地方行政機構的設置上一直沿用郡縣制,隻是形式上有所變化而已。  秦朝的地方行政機構共分郡、縣、鄉、裡四級。郡是中央政府以下的一級統治機構,郡設郡守、郡丞和郡尉。每郡下設若幹縣,縣置縣令(長)、縣丞和縣尉,他們都由皇帝直接任免。縣以下有鄉、裡等基層機構,鄉有鄉吏,裡有裡典。皇帝的命令通過三公九卿、經由郡、縣,再通過鄉、裡,可以直達全國百姓。郡縣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過程中形成的,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於地主階級的統治;與分封制不同的是,郡縣長官完全由皇帝任免,他們負責管理人民、征收賦稅、征發兵役、徭役等。郡縣制的實行標志著中國古代地方制度發生瞭劃時代的變革,對後世產生瞭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由於君主掌握著人事的任免權,從而有效地加強瞭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瞭分封制,使君主加強瞭對全國的統治,有力地維護瞭國傢的統一。那麼問題來瞭,為什麼秦朝不延續周朝的封建制呢?  我想原因有三:  1、不願意放棄到手的權利人是貪婪的,一旦手中拿到瞭權利,就不打算放手瞭,秦朝使用的中央集權的皇帝制度,地方是郡縣制,在也沒有諸侯國能夠崛起對中央造成威脅,(造反和起義除外),而皇帝手中有瞭至高無上的權利,皇帝說的話就是法律,想幹啥幹啥,試問有瞭這樣的權利,誰還想讓諸侯國跟你分享手中的權利呢?  2、疆域擴大,需要新的制度來管理國傢秦朝統一以後,達到瞭夏商周以來最大的疆域,但是受限於交通、通信等手段,如果還實行分封制,帝國對於地方就無法控制,如果諸侯國在地方上想造反,傳到首都都過去三個月瞭,有人說郡縣制也可以造反,但是這個由於名不正言不順,造反的幾率小,除非是亂世。郡縣制由於權力是中央給的也可以撤回,還不能世襲,有效的防止地方做大。  3、不符合時代的潮流這個說法有點官方分析的特點,但是確實是這樣,不信你可以看看漢朝、晉朝、明朝等都是搞過分封的,哪個朝代不是在先皇死瞭以後就造反的,因此封建制至少已經不符合當時的時代潮流瞭。相關閱讀推薦:大宋王朝是古代最重視武備的朝代:宋朝武器裝備什麼是飛鴿傳書?中國古代哪個朝代開始飛鴿傳書揭秘:金縷玉衣是歷史上哪個朝代王侯入藏習俗?揭秘:中國古代歷史上各朝代都有哪些名門望族?歷史上武當山的真武大帝是在哪個朝代受封的?揭秘:中國古代的十二生肖是哪個朝代命名的?

解密:土司制度的由來而土司制度是如何消失的?

     中國少數民族的土司的制度由來已久,說起土司,不是我們現在吃的吐司,是少數民族的一個管理制度。土司制度對於中國少數民族的管理具有巨大的意義,因此,今天簡單跟大傢說一說土司制度。  一般歷史界認為,土司制度始於元代。也有一種說法認為,元朝沒有“內漢外夷”的意識,在元朝的民族等級制度之下,也不可能產生“華夏”―“夷狄”的對應概念,因此也就不可能有“土官”與“流官”的區別。但是土司制度不僅僅包含“土官”、“流官”這種說法,實際上,小編猜測中央政府也不是為瞭區別華夷才設立土司制度的,關於元朝任用土司土官是否制度化瞭的問題,尤其是是否具有區別“土官”“流官”意識的問題,可能值得繼續研究。但是元朝有意識地任用酋長擔任“土司”、“土官”,實行“以夷制夷”的政策,卻是事實。因為土司制度實質上是王朝利用當地民族集團的上層以間接統治的形式處理周邊民族問題的一種形式,在這個意義上它與“華夏”“夷狄”的意識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所以說土司制度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元代。  中國的土司制度,主要是集中在元、明、清三代,在以雲南、貴州、四川、湖南(含廣西、湖北)為中心的中國西南部非漢民族地區,實行瞭一種任命當地民族集團的酋長擔任總管、知府、知州、縣令和宣撫使、安撫使、招討使、長官等地方長官的制度。與由朝廷向邊境地區任命派遣、並於一定時間後調換任地的正規官吏“流官”對應,中國歷史上稱這些由當地民族集團的酋長擔任的地方官為 “土司”或“土官”,學術界則統稱這種任用當地民族集團的酋長作地方官的制度為“土司制度”。   也就是土司制度是一個什麼樣的制度呢 ?歷史百傢爭鳴的理解就是區別與附屬國和行省之間的一個特殊制度,他的出現也是歷史必然的結果,隨著中國版圖的增大,不可避免的會把少數民族納入統治當中,比如唐朝的羈縻府州,其實也是土司制度的一種,少數民族納入統治以後,由於不是漢民族,語言、生活習慣都不通,直接統治很困難,也會發生很多反抗,因此就產生瞭這麼一種制度,任命當地有聲望的人做土司,幫助漢人來統治當地的民眾,相當於土皇帝,但是是受中央政府管轄的。  廣義的土司既指少數民族地區的土人在其勢力范圍內獨立建造的且被國傢法律允許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狹義的土司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也就是說這個土司是世襲的,但是必須得到中央政府的任命,否則就是不合法,它不像政府的官吏是科舉考出來,任命可以升遷的,土司相當於土皇帝,但是受中央管轄的,作為中央和地方的一個緩沖的人物 ,對於統治少數民族有很大的幫助。由於土司制度的實行,中國的領土得到瞭擴展,國傢也實現瞭空前的統一。  既然土司建立起來隻是為瞭緩沖矛盾,所以土司制度必然不可能長期存在,其實從明朝開始,設置瞭一千零七十八傢土司土官,但是明朝開始“改土歸流”就已經開始推行,所謂的改土歸流就是,王朝不再對非漢民族地區實行間接統治,而改為直接統治。  明代改土歸流政策推行並不徹底,真正大規模的推行,是在清朝。雍正三年,發生的長寨事件,雲貴總督高其倬於長寨地方仲傢族村寨(今貴州貴陽府廣順州)建立營房,遭到攻擊。雍正四年,雲貴總督鄂爾泰上書,闡述改土歸流的必要,開始瞭改土歸流的改革進程。將世襲的土司改為由朝廷科舉任免的流官,所謂流官,是指任職者來來去去、不斷流動的意思。同年五月,首先平定貴州長寨土司,設立長寨廳(今貴州長順)。為瞭推行改土歸流的政策,清朝發動瞭對少數民族的多次戰爭,但是土司制度直到清朝結束也沒有完全消失。  經過明清兩代的改土歸流政策的推行,以及大力推廣儒傢教育,讓大部分少數民族開始接受中華文化,從而成為瞭中華民族的一部分,抗日戰爭期間,很多土司還成立瞭抗日隊伍抵抗日本入侵,真正的土司制度消失是建國以後,經過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區域自治等階段,土司制度徹底被廢除,以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級政府所代替。這個過程其實並不難想象,剿匪可以幹掉一批不聽話的土司,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給普通老百姓,土司失去瞭世襲的資本,而民族區域自治跟明清的改土歸流類似,況且民族區域自治總是伴隨著黨支部的入駐,這樣土司就完全消失瞭。  土司是應歷史的需要誕生,完成瞭歷史任務之後,經過明清、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努力,土司制度徹底退出瞭歷史舞臺,但是土司制度的歷史功績不能被遺忘。相關閱讀推薦:解析:中國古歷史上那些少數民族王朝的世婚制度五花八門的春節:少數民族怎麼過春節嗎?一把彈弓引發的血案:魏晉時期的少數民族很好玩少數民族將領毛忠:祖孫三代一起殉國的明朝忠烈趙充國:西漢最擅長處理少數民族問題的名將

元朝歷史解密:元朝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四等人制度?

  元代是我國歷史上第三次實現“大一統”,對於我國疆域的形成、中華民族的形成都起到瞭十分重要的作用。為維護對遼闊疆域的統治,元世祖時,把全國人分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漢人;第四等是南人。元代“四等人”制,是元代政治、制度和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對元代影響深遠。這四等人在政治上的待遇,法律上的地位和經濟負擔等等,都有不同的規定。這就是我們平常瞭解到的四等人制度的一些知識,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樣,學過歷史課本之後都對四等人制度深信不疑,那麼元朝到底有沒有四等人制度?如果沒有,為什麼後世會有這樣的說法,如果有,那麼有沒有成文的法律或者真實可信的記載呢 ?  據考證,四等人制最早是由屠寄在《蒙兀兒史記》中提出的,雖然還沒有發現有史料記載元代明確實行四等人制的法令 ,但是元朝時期蒙古貴族享有特權以及存在民族壓迫是學術界公認的。《蒙兀兒史記》卷六《忽必烈可汗》(1934):於時大別人類······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目人。曰漢人。曰南人。>。該說法缺少史料證據。《元史》《明太祖實錄》均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朱元璋等反元勢力也從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如果真的存在這樣的法令,那麼我想反元勢力肯定會用這個來做文章,而不是處心積慮的策劃出一個莫道石人一隻眼,此物一出天下反。史學界認為“迄今所知,元朝政府並沒為四等人的劃分頒佈過專門的法令。但它卻反映在有關他們政治、法律地位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方面的諸多不平等規定中<白翠琴《略論元朝法律文化特色》: 元朝的法律雖然為蒙古、色目人規定瞭許多特權,但是真正利用法律到處橫行不法的隻是蒙古、色目貴族 ,而廣大蒙古、色目勞動人民與漢族勞動人民一樣,過著受壓迫剝削的生活。貧苦的蒙古人甚至有被販賣到異鄉和海外當奴隸的,這在《通制條格》和《元典章》中也屢見不鮮。><王東平:元朝並沒有把民族明確分為四等的專門法令,但是在諸多政策法令法規中,蒙古人色目人享有特權,這恐怕是人分四等這一說法的來源。>。忽必烈在位時期,這種民族分化政策已經基本形成,其後構成元王朝統治秩序的一個很大特點。   《南村輟耕錄·氏族》對“四等人”中的蒙古、色目、漢人有較詳細的記載。其中蒙古為72種:“阿刺刺、札刺兒歹、忽神忙兀歹、甕吉刺歹、晃忽攤、永吉列思、兀魯兀、郭兒刺思、別刺歹、怯烈歹、禿別歹、八魯刺忽、曲呂律、也裡吉斤、紮刺隻刺、脫裡別歹、塔塔兒、哈答吉、散兒歹、乞要歹、列術歹、顏不花歹、歹列裡養賽、散術兀歹、滅裡吉歹、阿大裡吉歹、兀羅歹、別帖裡歹、蠻歹、也可抹合剌、那顏吉歹、阿塔裡吉歹、亦乞列歹、合忒乞歹、木裡乞、外兀歹、外抹歹、阿兒剌歹、伯要歹、捏古歹、外刺歹、末裡乞歹、許大歹、晃兀攤、別速歹、顏不草歹、木溫塔歹、忙兀歹、塔塔歹、那顏乞臺、阿塔力吉歹、忽神、塔一兒、兀魯歹、撒術歹、滅裡吉、阿火裡力歹、紮馬兒歹、兀羅羅歹、答答兒歹、別帖乞乃蠻歹、也可林合刺、甕吉歹、術裡歹、忙古歹、外抹歹乃、朵裡別歹、八憐、察裡吉歹、八魯忽歹、哈答歹、外刺”。色目31種:“哈刺魯、欽察、唐兀、阿速、禿八、康裡、苦裡魯、刺乞歹、赤乞歹、畏吾兀、回回、乃蠻歹、阿兒渾、合魯歹、火裡刺、撒裡哥、禿伯歹、雍古歹、蜜赤思、夯力、苦魯丁、貴赤、匣剌魯、禿魯花、哈刺吉答歹、拙見察歹、禿魯八歹、火裡刺、甘木魯、徹兒哥、乞失迷兒”。漢人有8種:“契丹、高麗、女直、竹因歹、術裡闊歹、竹溫、竹赤歹、渤海”後註“女直同”。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其實元朝沒有頒佈真正的關於四等人的法令,而四等人也是的確存在的,這體現在做官、教育、商業等方面,但也不是絕對的,很多蒙古人也處在底層,但是也有很多漢人是在中央政府做官的。  那麼元朝何以將轄境內的眾多民族劃分為四等進行統治?這應該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問題,而且這種探討有助於我們更客觀地評價元朝的政策。實際上,如果換一個角度,依據元朝的民族分佈和融合的情況,從維護統一、中華民族形成的角度去看待元朝“四等人”的劃分及“四等人”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可能會得出和以往不同的結論。  事實上的劃分成四等人隻是為瞭有利於統治,少數民族都有通病,就是面對數量如此龐大的漢人的時候他們會感覺到恐懼,因為他們是少數,少數民族學漢族,那他就不存在瞭,因為他就變成瞭漢族,如果不學,矛盾就會日益加深,最後通過武力來解決這一切,顯然元朝統治者選擇的後者,他要想方設法來壓制漢人,以免被同化以及被漢人占領政府,事實上他也隻存在瞭100多年就被趕到瞭草原上。相關閱讀推薦:元朝歧視性稅收:漢人稅最重

揭秘:民國歷史上為什麼要設立電影的檢查制度

  1896年,剛剛誕生不過一年的電影,漂洋過海,由外國商人帶到瞭中國,在上海首次放映,被國人評為“開古今未有之奇,泄造物無穹之秘。如影戲者,數萬裡在咫尺,不必求縮地之方,千百狀而紛呈,何殊乎鑄鼎之像,乍隱乍現,人生真夢幻泡影耳,皆可作如是觀”。這樣一種新奇的藝術形式,很快引來瞭國人的興趣與商人的註意。不過十餘年的時間,一些大城市中已經有瞭電影的商業性放映,最初的國產影片也已問世。由於早期電影多為自然風光和人們日常生活狀態的實錄,而且是來自外洋的新鮮玩意兒,使久浸於傳統藝術形式並且還不大容易邁出國門的國人得以直接領略到外部世界生活的方方面面,這引發瞭觀眾強烈的好奇心。當時國人對電影的感受以正面為主,推崇看電影“益處狠大,無論那一等人常看,都可以增長許多的知識。第一是開眼界,可以當作遊歷,看看歐美各國的風土人情,即如那名山勝水,出奇的工程,出名的古跡,冷帶熱帶,各種景致,各種情形,至於那開礦的,耕田的,作工的,賣藝的,賽馬的,鬥力的,種種事情,真如同身歷其境,親眼得見一樣”。  也正因為當時的影片是以自然記錄為主,來自異質文化的沖擊還不大,因此論者將電影和中國傳統藝術比較後,認為外國電影中“有許多的道理,狠可以勸善戒惡,叫人警醒。餘外還有那離奇古怪的片子,也可以開心散悶,人得瞭閑,時常看看,豈不比聽戲強的多麼?中國戲,小孩子們看瞭,壞處狠多,好處極少,我也不必細說,明白點的人都知道。那些淫蕩不堪的戲,最容易引誘壞瞭青年的子弟,不用說瞭。就是那好戲,也不免夾雜著邪說迷信,毫無道理,最能夠錮蔽人心,人能把愛看戲的心,移在看電影上,管保他有益處”。再進一步,該論者甚至認為:“若是說看電影不如聽戲,我敢說他一定是俗鄙不堪的人,他那程度還夠不上呢。”如今看起來,這樣的議論的確不無偏頗之處,但卻反映瞭當時一些人(實為部分知識分子)對電影的好感,不似過去動輒視外洋玩意兒為“奇技淫巧”而予以鄙薄。  有意思的是,清皇室自始即對電影放映表現出較為開明的態度。1904年為慈禧太後七十壽辰祝壽,及1906年端方自外洋考察憲政回國時,都曾在宮中“放電影自娛”,而且兩次均因電機故障,發生炸裂,後一次還使在場的通判何朝樺等人因此喪生,但此後宮中放映電影並未因此種“不吉利”而被禁止。但是,正是對電影的這種認識,反映出中國文化傳統中潛含的對於道德教化的期待,而一旦看電影不再有他們期盼的“益處”時,隨中西價值觀和文化觀的差異而至的沖突就不可避免瞭。  隨著電影的發展,故事片日漸成為拍片主流,電影不再是生活實錄。故事片裡既有社會生活的自然反映,又有通過藝術方式表達的人生觀、價值觀與文化觀,而這些觀念,不必說在社會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國度會引起爭議,就是在一個國傢內部,也會由於社會階層和生活環境的差別而引起不同的反響。民國年間電影檢查呼聲的出現,就與故事片上映的日漸增加有著密切的關系。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影片取代一度流行的法國影片,占領瞭中國市場。此時正值美國開始流行連集偵探片,如《火車盜》、《鐵手》、《黑衣盜》、《蒙面人》等。這些影片均為當時在中國上映時的譯名,原名如何,今多已不可考。,在這些影片中,“有形形色色的壞人,如強盜、暴徒及黑社會人物,都是外國的,不是中國的,以前亦未見過。壞人幹壞事,亦是形形色色,如搶劫綁架,謀財害命,奸淫擄掠,殺人拒捕……宛如壞人展覽會,描寫得像英雄好漢,叫人眉飛色舞。偵探片好像壞事教課書,敘述得出神入化,使人興趣盎然”。20年代早期,上海租界內“盜匪橫行,白晝行劫,動不動開槍拒捕,擄人勒贖”,作案者自稱是照電影學的。  這些案件中尤以被搬上銀幕的閻瑞生案最為轟動。1920年,上海某洋行買辦閻瑞生,為圖財害命,勒斃妓女王蓮英。案破後,“閻瑞生在審訊時,供認謀殺情況,都從美國偵探片看來的。案件的本身,的確就是一部外國偵探片的翻版”有論者謂:“自偵探長片輸入而後,國內之盜劫偷竊之數,遂與此等影劇之流行而同增。且其所用之方術,亦即本影劇上傳來之西方方法”。因此,“偵探長片實有百害而無一利”。其時,天津警察廳已有訓令給各警所雲:“近今津埠盜案多乘摩托車行劫,推其原始,皆受電影之教誨。蓋在電影未有此種影片之前,人民尚不知有此種技術,自影片指導,遂以增匪之智,而變幻更日出不窮。蓋演者以為神奇怪誕,可以藉廣招來,而觀者驚為思議所不能及,不免因喜而生惡,斫喪心術,敗壞道德,玩視警章,紊亂秩序,莫此為甚”;要求“該管區署,嚴行檢查,如有該項誨盜誨淫之影片,飭即禁演,倘屢戒不悛,並即逮案,依法罰辦”。論者將上海租界治安的惡化歸於美國偵探片在美國本土,不少人同樣認為,電影是“培養墮落分子和犯罪分子的學校”,“電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影片內容不道德的居多”,等等,反映瞭宗教勢力的道德觀和保守主義的政治理念,他們也因此極力主張實行電影檢查。但我們並未見到對其時上海租界治安情況的詳細調查研究,因此租界治安的惡化是否為事實尚待考查,而即使此種惡化為事實,當亦有更為復雜的原因,遠非歸之於看瞭幾部作案片便起而效法如此簡單。  人們對治安惡化的關註往往源於傳媒的報道,而在現代傳媒的作用下,個案的意義可能被放大,從而使受眾得出今不如昔之印象。不過從當時人的評論中,我們可以領略到人們對於電影的關註及其處境迥異於他種藝術形式之現實。  美國影片中的華人形象對民國電影檢查制度之創立及其發展有著更為久遠的影響,因為美國影片中的華人形象造成瞭中國人普遍的反感。“中國陰謀傢”是美國銀幕上常常出現的形象,這些人往往身材矮小,怪模怪樣,在處理上,要麼是殺人越貨的歹徒,心狠手黑;要麼是無知無識的弱智,形容猥瑣;而且常出現長辮、小腳、抽煙、吐痰等中國人的形象。時人論曰,這些片中“需用中國人處,不是充盜匪的下手,就是做人傢的仆役。且必囚首垢面,彎腰屈背,形狀穢瑣,醜態可憎,有意侮辱中國人,實足引起國際惡感”;“加之扮演者雖似我國人民,但泰半為他國人任之,故誣我尤深。即真有我國人任之,亦以久居異邦,對祖國社會情形不無隔膜,以之表演之事物,皆根據外人所作小說之理想,凡我國人士曾見此種影片者,無不認為恥辱”。因此,這些影片在國內上映後引起瞭國人的關註和抗議,斥之為“辱華”影片。近代中國由強而弱的地位變化,使國人對自身形象之海外反映備加關註,如果我們將其稱為民族主義情懷,則此一民族主義情懷貫穿於民國電影檢查制度之始終,並在國民黨電影檢查制度中得到瞭更多的強調。  1930年在上海發生的抗議上映美國“辱華”影片《不怕死》的事件,促使上海電檢會下令禁映該片,從而開禁映美國“辱華”影片之先河。相關閱讀推薦:民國時的天才特務趙秉鈞為何會被袁世凱毒死?民國史上的“斧頭幫”幫主五次策劃刺殺蔣介石揭秘:民國時期上海名媛離名妓有多遠?民國海軍窮司令要造20艘航母:蔣介石瞠目結舌蔣介石為何不願徹查孔祥熙案?民國第一貪孔祥熙案真實的民國版楊過和小龍女:末代皇弟溥傑與嵯峨浩

朱元璋為何對丞相制度痛下殺手?因為元朝舊事

  眾所周知,皇權在明清制度達到瞭高峰,明清皇權集中有兩個標志:一個是朱元璋廢除傳承瞭自秦始皇以來的丞相制度,另一個標志則是清朝雍正時代軍機處的設置。  這裡不講軍機處的事情,而講明朝的事情。  首先聲明,雖然明朝被稱為最後一個漢族人建立的政權,但是由於蒙元在中原統治瞭近一百年,這足以讓漢族人忘記一些事情,另外朱元璋是派瞭大儒宋濂等人修《元史》,這是後來的朝代承認前朝的標志,而這代表以朱元璋為首的明朝統治者承認元朝在中國歷史中的地位,承認元朝是當時中國的正統統治者。   元史——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  因此一方面當明朝剛剛建立時,已經距離南宋滅亡有一個世紀瞭,“漢傢的禮儀制度”畢竟有些被遺忘,此之謂“崖山之後無華夏”。不可避免的,新興的明朝政權是對元朝的政治制度是有著繼承的,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丞相制度。  元朝的丞相,如果其權利和宋代相比,那無疑元代丞相的權力比宋代要大。  這是為何?其實,元朝的丞相,是中書省的首腦,中書省典領百官,決斷日常事務,以及軍國大事都要經由中書省辦理。而皇帝隻需要發揮橡皮圖章的作用就行瞭,朝廷離開瞭皇帝照樣可以正常運轉。  另外一個原因是整個元代,除瞭元世祖忽必烈和最後一個皇帝元順帝,元世祖在位三十六年,而元順帝在位四十一年,整個元朝還沒一百年的時間,這中間居然元朝產生瞭九個皇帝,這中間短短二三十年,平均下來一個皇帝在位也就是兩三年的時間,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他們根本沒時間放在治國理政上,幾乎都在爭奪皇位。  元順帝——明太祖朱元璋認為他“順天應人”,給他上謚號順皇帝  而元朝那些短命皇帝登基之後,自然首先要鞏固皇位瞭,這自然需要權力最大的中書省的支持,中書省的長官又是左右二位丞相,自然在元朝丞相的權力是一步步增大的。  那有人要問,最後一個皇帝元順帝在位時間四十一年,怎麼不處理中書省權力過大的問題呢?四個字——積重難返。  明朝建立,對於元朝的制度大部分是繼承的,自然少不瞭權力大戶中書省以及丞相制度,但是朱元璋是誰?他是個勞模,他同時也是個權力欲望極為強烈的人,“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朱元璋奮鬥瞭這麼多年,登上瞭天下至尊的寶座,居然還要中書省和丞相的制約,這可不行啊!  況且歷史上不是沒有教訓,那些權力過大的人會對皇權形成嚴重的威脅,甚至可以顛覆社稷,而朱元璋同時也是一個好的長輩,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瞭大明江山萬萬年。相關閱讀推薦:朱元璋分封太侈埋變亂禍根:朱棣靖難之役得天助消滅元軍最少的朱元璋如何奪取天下 建立瞭明朝?大明皇室秘檔:朱元璋後世子孫取名“潛”規則新式火銃加分化敵人的檄文:朱元璋趕走蒙古騎兵為什麼隻有朱元璋北伐成功瞭:北伐為何那麼難?

漢承秦制後的巨大制度隱患:同姓為王和刺史制度

秦之後的王朝就是漢朝,兩漢的政治經濟制度是漢承秦制,有所損益。基本上跟秦朝一樣。但也有變化和增減之處。 第一個是刺史制度。漢武帝時劃天下為十三州,設立刺史,由皇帝選派親信擔任,到地方監察郡守和王國。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國丞相秩兩千石。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內朝官管外朝官,讓他們互相牽制。郡守和王國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欽差,口含天憲,出納王命。他們互相都能拿住對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帶,誰也不敢造次。如果刺史的品秩高於郡守和王國丞相瞭,那就成瞭他們的上級,地方就沒法牽制瞭。 這種辦法,歷代帝王經常使用,玩得爐火純青。但到瞭東漢,朝廷沒有認真領會老祖宗的苦心孤詣,給刺史增加瞭行政權和軍權,刺史正式成為州的長官。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變成州郡縣三級,刺史變成瞭郡守的上級,這就為漢末的軍閥割據埋下瞭伏筆。郡有好幾十個,郡守不具備割據的能力,州就十三個,地盤太大瞭,具備瞭同中央叫板的實力。 第二個是郡縣制與封國制並存,儒傢法傢一起來。漢實行郡縣制又兼有封國制,封國分王國、侯國。王國與割據無異,侯國受所在郡監督。劉邦建立瞭漢朝,他就總結,秦為什麼亡?他想起淳於越的話來,他認為亡秦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搞分封。就是淳於越說的,無輔拂,何以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萬一打起來,就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得跟天子同姓,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為是外姓。一筆寫不出兩個劉字來,所以劉邦的大哥劉肥分到山東做齊王,兒子劉長封淮南王。王國相當於一個郡那麼大,實際上就跟割據沒有區別,因為王國的軍隊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鑄錢。那會兒的錢是銅錢沒有防偽標志,隻要開出礦來就能做。你們王國有礦山,你就做吧,結果可能比中央還有錢。所以劉邦臨死的時候讓大臣們斬白馬盟誓(馬就是很珍貴的,何況白馬):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劉邦說,姓劉的才能有邦,不姓劉的敢封王建邦,大夥兒群毆他。異姓不王的傳統從漢朝就確立瞭,基本上在中國古代,異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像嶽飛封鄂王,死瞭60多年才封,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瞭,沒有造反奪權的可能性。有個別的朝代,像唐、宋,異姓有封郡王的,但沒封親王的,王分郡親,為瞭有個名義上的限制。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縣侯、鄉侯、亭侯。縣侯享受一個縣的衣食租稅,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軍,你隻有賦稅。鄉侯就低瞭,諸葛亮是武鄉侯;亭侯就更低,像關羽漢壽亭侯,劉備早年宜城亭侯。 一般就是王侯這麼兩級搞分封,但還是對中央集權構成瞭很大的威脅。因為天子姓劉,我姓張,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這算造反。天下都不同意,我心裡就要打鼓。現在天子姓劉,我也姓劉,論輩分我還是叔,我哥死瞭輪著我瞭,憑什麼你小崽子幹?天下人也無所謂,劉傢打仗關你屁事兒,誰當皇上你還不都是在傢炒土豆絲,你管這個?所以這些同姓王,實際上對後來的中央集權構成的威脅更大瞭。

垮掉的明朝軍隊:半軍半農的軍事制度是罪魁禍首

  軍隊反腐越來越深入,抓將軍、清退軍官違規住房、規定獎勵表彰向作戰部隊傾斜後,開始抓軍隊訓練,陸軍第40集團軍某摩步旅推行軍事訓練問責制,先後有319人被問責。多名戰士武裝拉練考核時偷偷減少負重,3名科長跑3000米時安排士兵半路潛伏,偷偷幫忙。   這種“玩法”古代軍中也是常有的,以明朝中後期軍隊為例,這種偷奸取巧、弄虛作假比比皆是,軍中有錢者可以“買閑”,比如搞急行軍幾十公裡之類,太累體能吃不消怎麼辦?沒事,隻要你交錢就可以免於訓練,待在軍營裡睡大覺,或是逛窯子都可以。   不要說“買閑”,就是買榮譽也可以呀,你說你當兵想拿個什麼榮譽證書,向父老鄉親炫耀一下,可是自己又沒有做出什麼成績、立過什麼軍功怎麼辦呢?沒事,隻要你交錢就發給你。   不要說買榮譽,就是買官也沒問題。“排長”、“連長”都有價碼,要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動”,要是“既跑又送,提拔重用”。所以,你要是會溜須拍馬,舍得下血本,在軍中混個一官半職的,並非難事。   不要說買官,就是把軍隊“買”下來也不是問題。比如土匪、黑社會私販食鹽是違法的,怎麼辦?沒事,隻要他們肯掏錢,軍隊可以抽一支小部隊去做保鏢,給予全程護送。《皇明條法事類纂》就提到,軍隊“往往接受鹽徒財物,護送私鹽出境。”這不就等於把國傢的軍隊“買”下來,給自己做保護傘用瞭嗎。   這些“怪現狀”說到底是軍隊腐敗的表現,明朝中後期尤其明顯,除瞭以上所說的,還表現在其他方方面面。

怎樣的兵役制度保證納粹可以征兵1000萬戰鬥?

  到拿破侖時代為止,歐洲各國均以傭兵為常備兵來執行作戰。然而法國大革命之後基於民主國傢的原則,法國軍隊不再是“國王的軍隊”而成為“國民的軍隊”,也因此產生國民必須強制服兵役的“征兵制”,這個制度使得法國的兵力大幅增加,因而歐洲其它各國也紛紛開始采用征兵制。   其中德意志帝國的前身普魯士王國相對於法國人口本來就比較少,即使采用征兵制能集結的兵力仍然少於法國。為瞭彌補這個先天的缺陷,普魯士王國另外又把退伍軍人集合起來成立瞭“鄉土防衛隊(Landwehr)”,以作為正規軍的輔助部隊。這項制度後來就成為世界各國“戰時動員令”的原型。   所謂的“戰時動員”亦即把服完兵役的士兵列為“預備役”,必要時可以重新征召;而相對於這些預備役,正在服兵役者當然就是“常備兵”瞭。有瞭這個制度,平承時期隻要維持一小隻常備部隊,國傢有必要時即可在短時間內組成大規模的兵力,當然這個制度也立刻被歐洲其它各國模仿,到一次大戰時已經成為世界主要國傢的一般制度瞭。   然而這個制度最大的缺點在於:預備役軍人在被召集之前早已適應一般平民的生活,更何況他們已經嘗過當兵的“苦頭”,也比較知道怎麼在軍中打混,所以即使招集瞭這種由後備軍人所組成之部隊,其戰力一定不如現役部隊。法國因此隻把這類部隊放在第二線從事一般勤務,根本沒考慮過要把後備軍人投入第一線。隻是一次大戰由於第一線正規部隊的損耗過於驚人,才不得不把後備軍人送到前線去。至於德國由於一開始就以法國俄國為假想敵,先天上即使采征兵制所能集結的兵力就居於劣勢,加上普魯士有“鄉土防衛隊”的傳統,所以並沒有把後備軍人放在第二線,而是視同現役部隊一樣投入最前線去!!然而後備軍人戰力不如現役軍人的缺點仍然存在。   為瞭彌補這個缺點,德國並沒有如法國單獨成立後備軍人部隊,而是采用普魯士時代以來的做法:將後備軍人與現役軍人混合編組!!也就是說平承時期一個師並沒有滿編,戰時征召後備軍人添補缺員後才達到一個師應有的兵力。這樣的部隊雖然無法達到100%由現役軍人所組成的戰力,但好處是每一支部隊都可視同一線部隊調動!!!   新兵訓練由非軍事組織來代訓

臺灣“軍中樂園”:蔣氏父子統治下的軍妓制度

  臺灣國民黨當局設立“軍中特約茶室”的背景原因說法紛歧,軍中樂園就是軍中的妓女戶,是因應現實需要而設置,亦普稱“軍中特約茶室”。1949年,國民黨軍數十萬人撤退到臺灣,隨行亦有大批公務員,其中絕大部份都是單身漢,大批軍隊撤退到臺灣,帶來一些“人性”的問題。這些孤身來臺舉目無親且性欲正旺盛的男人們,苦悶無法排遣,忍受不瞭時,就騷擾良傢婦女或嫖土娼,不是造成軍民不和,就是性病嚴重泛濫,民以食為天,相同的,民也以色為地,吃飽瞭不找女人,兩腳走在地上都是不踏實,「性」成為一項和吃飯一樣嚴重的問題。  “軍中樂園”制度,1950年開始成立,隨後十餘年內,隨部隊駐紮需要,或在營區內,或在營區附近,隨駐設立;同步地,也隨部對駐地更換或移動、或取消。1952年1月,臺灣軍方公佈《勘亂時期陸海空軍軍人暫調條例》,嚴格規定在訓或現役軍人結婚的限制,對於龐大的性苦悶的軍人強力約束,使其情欲不能循正常婚姻途徑疏解,也隻好到軍中樂園發泄。更何況,以當年菲薄的薪餉,一般中下層官兵,也養不起一個傢庭,因此,談戀愛或說媒相親來結婚,是一條艱辛之路。所以,軍中樂園仍隻定位在解決軍士官兵的性欲問題上。  軍中樂園最為歷久不衰的,以外島為最,這是因為外島女人少,軍事任務又頻繁,官兵人多需求量大,所以“需要”支持“供應”,樂園一直十分興盛。而本島則以中南部民風閉塞,求偶不易而較為“茂盛”;北部則曾有某王姓大亨曾試圖一搏,大賺軍民皮肉錢,沒想到民眾要求太高,被迫關門兒改行做舞廳去瞭。以金、馬外島的某處軍中樂園為例,可見一斑。  這座樂園建於山坡險峻的半山腰,“半山腰”恰符合“八三一”的諧音。遠望是一長方形的深宅大院,頗有陽明山上豪華別墅的那麼一點味道,四周綠樹勃發,門口一簇簇玫瑰,仿佛江南草長,群鶯亂飛的景象。進門客廳供奉福德正神,香火裊裊,廳堂正墻上,掛滿妓女的玉照,並編上號碼,左右後兩排小房間是“接待室”。  墻上除掛著《娛樂規則》,要求官兵一律遵守外,大抵最令人發噱的是對聯的“趣味”。像這一副對聯,右聯是“大丈夫效命疆場”,左聯是“小女子獻身國傢”,橫批“服務三軍”。接待室每人一間,房首裝有編號之綠燈,燈亮表示正在接客,房門必定緊閉,而內有怪異聲音,反之則無。   小小的洞房內,大抵是一張雙人大床,夏鋪草席,冬鋪被褥;床頭有兩隻枕頭,旁有小衣櫃,茶幾,上堆零星用品,墻上貼著中外明星的照片、海報。屋內小燈紅暗,一般說來,屋內燈亮則外面房首燈也亮,燈光不想太亮者,取其昏紅之下,小姐看起來較漂亮、氣氛也相對比較迷人。老鴇或龜公在門口收錢,也有在頭尾兩端以便看管妓女,並有一間小小保健室,以便急需。金門“八三一”分佈在小徑、深坑、陽宅、庵前、東林等地,其中庵門前是總部,人數也較多。至於最前線的大二擔、東西碇等,沒有固定的樂園,隻好定期派遣妓女“出任務”,事後再回臺灣。樂園比較大而有規模者,分軍官部、士官部、及戰士部,設備、收費不同,當然,女服務生的水準、年齡、姿色亦大不相同;甚至有專供將、校級軍官專用者,稱為“高級班”,當然,其消費水平又不一樣瞭。本島的陳設亦大同小異,好壞則視部隊大小而定。以高雄某基地為例,進門是彈子房,供消費士兵打彈子,抽煙等候,以免無聊。  彈子房正墻上一排放大照片,單獨裝框,上編號碼而無名字,女子的面貌有好有差,由於多來自山地鄉下,畫妝打扮不脫三分土氣;上面若寫“請假”者,多表示月經期間不能接客。  墻旁有門,房門掛有規則須知等等,並設有售票處,士兵購票時也選定照片上的號碼,繳瞭錢、拿瞭票即可入內辦事。有些陳設較好的如鳳山特約茶室,是一棟灰樓,甚具規模,樓下為戰士部,樓上為官長部。每一層左面是茶座,右面是彈子房,供官兵消遣之用。  另外,屏東、臺中也算是高級的。臺中特約茶室設備甚佳,如軍官部前掛著告示牌“非現役軍官禁止進入”,而且要求軍官若穿便服時憑身分證補給證購票,可見,當年軍官便服在內消費是很平常的事。嘉義中莊的軍中樂園,1953年正式設立。開幕之初,由上級發給每連四張“免費票”,算是開幕大優待,可是沒有士兵敢厚著臉皮索取,最後由連指導員挑四名平日表現好的人,指派他們前往“實地觀察”。習慣之後,也就生意興隆、應接不暇瞭。  而茶室的《臺中軍官俱樂部管理規則》,於1958年頒佈時,也明白表示是“為調劑軍官生活,促進其身心健康,乃遵照國防部(46)年第○四三二號令設置實施”。屏東的軍中樂園於一九六○年十二月開張時,新樓樓上是官長部,有七個房間;樓下士兵部有卅四個房間,且佈告嚴禁士兵購買官長票,姑娘“休息”貼紙為白色,表示生病或生理期。當時,屏東軍中樂園是全臺最囂張的,甚至有姑娘的半裸廣告招攬生意,其熱門可想而知。  娛樂時間是官兵最重視的地方,一般以四十分鐘為一個單位。以臺中為例,其接待部即規定:接待時間每次為四十分鐘,並以一次為限,到時請自動離室。但金門、馬祖可能僧多粥少,娛樂券一張限用七分鐘解決,超過十分鐘必須加一張票,這一點時間,對生理上“發動慢”或天生異秉時間超長者,卻是一個大麻煩。尤其是官兵薪餉低,一張票大約是他們月餉的十分之一,多買幾張票,不免是個大負擔。四十分鐘內,姑娘多半希望愈快愈好,省下來的時間可以賣“黃牛票”,收入私人口袋;但官兵都恨不得“進出”愈多次愈好,這其中的利益沖突,往往爆發不少事件。接客時間大概為上午八點到下午十一點,但各地略有調整;像外島即調早在下午七、八點,其它時間則開放給一般民眾使用;官兵過夜,則自營業結束起到次日早晨七時止。  收費依物價逐漸升漲,早期軍官一張票廿五元,士官部二十元,戰士部十元,這些收入,姑娘可得七成;本島每星期工作六天,周一休假;但若開放給當地百姓,則收費往往加倍。一般來說,一周內,禮拜三,禮拜日生意最好,而每周四晚間,軍醫們威風凜凜地到“八三一”,逐一檢查姑娘們看看有沒有染上性病,這種例行檢查,姑娘們是最討厭的,因為,一旦查出有病就不能接客瞭,損失慘重。再加上軍醫們常會以“檢查身體之實,行毛手毛腳之便”。  事實上,士官兵在買娛樂券時,都會隨票附送一個保險套和一條口香糖。口香糖是供排隊時間過長,咀嚼打發時間用的;保險套是為瞭衛生。但是在外島,七分鐘的“限時專送”,從進房脫鞋、脫衣褲,大概要一兩分鐘;穿回去又要一兩分鐘,中間隻剩下三分鐘。因此除非多買兩張票,不然如此倉促時間下,外面售票員又猛按電鈴催人;尤其是士官兵常欲火如焚,心急就不戴套子是常事,性病之流行在所難免。  國民黨設立“軍中樂園”的自我宣傳德政之一是,這可以防止性病,但事實上效果卻不彰,“軍中樂園”雖然要求阿兵哥要戴衛生套,但是很少有人願意。有一次蔣經國問一個得瞭性病的老兵:“你為什麼不願意戴衛生套?”老兵夷然答道:“報告蔣主任,你穿襪子洗腳嗎?”蔣經國聞之語塞。可見當時軍中的“保險教育”推廣的早,但阻力可不小。相關閱讀推薦:哪位科學傢為報蔣介石救命之恩而踏入從政之途揭秘:宋美齡為何因尼克松與蔣介石分居一個月太平天國的絕世寶藏之謎:蔣介石叫停地方官挖掘蔣介石在臺灣:敗退孤島蔣介石為何要葬在慈湖?誰把紅軍逼上長征路:蔣介石身邊的“諸葛亮”分頁:1/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軍中樂園和姑娘們簽的是合約,在外島一期半年,期滿可續約;本島則簽得更長。早年“八三一”勞軍的姑娘是由偏遠的山地找來,或以種種名目和款項,進入“八三一”,也造成原住民部落的嚴重問題。雖然在此之外,山地女子下到都市謀生不易而墮落風塵的大有人在。  本島姑娘多為親人賣到茶室,賣者拿走巨款,留下來的出賣靈肉者則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涯。而外島人來源,有許多是本島偷跑的私娼被捉到後,即被賣到外島。其它據傳也有女受刑犯自願到外島充當姑娘,經同意簽字後前往,多以防害風化或吸毒罪者多;桃園當年發生鴛鴦大盜搶案,男的依軍法判處死刑,女的便自願到外島獻身報國,此一故事流傳甚廣。當然,也有許多是為瞭傢庭生計,為瞭弟妹而自我犧牲,自動走入本島或外島軍中樂園者,人生至此,也隻有徒呼蒼天瞭。  依金門防衛司令部人事資料統計,在1990年服務的姑娘,平均年齡為卅一點二歲,教育程度以小學、國中居多,高中、大專的雖有但僅寥寥數人。當然,若時間往前推個十幾二十年,十五、六、七、八歲的少女也有。一九八六年七月,庵前軍官部曾有一個剛滿十六歲的女孩子接客,一時造成轟動,這個小姑娘,一天接客多到四十幾個軍官,三個月下來,接客次數超過三千次,賺瞭四、五十萬元。後來,這位小姑娘的傢人產生懷疑,才把事情掀瞭出來。原來,她是經人介紹去金門工作,卻不知道是在“八三一”當軍妓。後來,掮客被判瞭十個月徒刑。  假使時間更推早,在一九六○年代,“八三一”的妓女被騙、被搶、被賣的比例更高,當時強迫女子賣身事屬常見,尤其背後有個狠心的父母或困苦的傢庭,鑿比當時價位,一兩萬元就足以令她被一賣、再賣,永遠也脫離不瞭皮肉生涯的鎖煉。對於軍妓的業績,臺灣本島是以高壓式來強迫管制,外島則擁有“返臺假”的大權,成為除瞭金錢收入外的最有力的控制王牌。    金門外島昔日的臺軍“八三一”軍中樂園,正式名稱是“特約茶室”。金門公園管理處整修位於金門金湖鎮小徑村的特約茶室,辟為“特約茶室展示館”12日落成啟用,還原當年金門臺軍軍中“性文化”的歷史空間。  由於接客有下限而無上限,因此,太老、太醜、服務態度太差者,生意若不好,吃藤條、火燙等,是傢常便飯;在軍中發餉或國定假日,官兵蜂湧而至,一天接客二、三十次是平常的事,但如果超過五十次便有獎勵。有些軍中樂園甚至舉行大比賽,七十次以上的優勝者,甚至還放鞭炮慶祝,真不知今世何世,令人慨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屬於她們的日子,除瞭月事來臨以外,大概也隻有三八婦女節瞭,因為隻有這一天她們可以拒絕接客,可以完全安靜的休養!像是端午節、中秋節、各種國定假日,大傢都在團圓,那她們呢?卻得要“加強戰備”,賣笑賣身,尤其是“九三軍人節”這一天。姑娘從良在早年亂世中比較普遍,但過得下去的卻是少數,馬祖有一姑娘嫁給瞭老士官,卻始終不肯跨出大門一步,怕見人,因為那裡的戰士幾乎都買過她的票,試想想,走到大街上,滿街的人都買過你,那滋味想必非人可忍受吧!  在“立委”強烈要求下,1990年11月30日深夜,軍中樂園結束營業,正式走入歷史。1989年9月30日在“立院”反對“軍妓”存在的壓力下,軍方廢除瞭“八三一”,但為避免官兵適應不良,還先行轉手給民間經營一段時日,至次年11月底才正式結束營業。1992年11月11日,小金門西方村發生九歲女童遭士兵奸殺案,1993年10月12日再發生大金門陽宅村七十七歲老婦人遭戰士強暴致死案,同年底國立金門高中也傳出女生遭侵入校園的阿兵哥騷擾事件,一度讓恢復“八三一”的聲浪高漲,但最後終以不能再走回頭路,結束一場爭議。分頁:2/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我們被稱為漢人:因為漢朝制度影響整個封建時代

前202年正月,在楚漢戰爭最緊要的關頭,韓信和彭越聯合原來的燕王臧荼、趙王張敖以及長沙王吳芮共同上書劉邦,請他即位稱帝。劉邦開始假意推辭,後韓信等諸將又勸,劉邦遂於前202年2月初三,在山東定陶汜水之陽舉行登極大典,正式稱帝,定國號為漢。就這樣,時勢把一個泗水亭長鑄就成瞭叱吒風雲的英雄,創建瞭佈衣將相之局的漢傢天下。 同時,封妻子呂氏為皇後,兒子劉盈為太子。 開始時,劉邦將都城定在洛陽,後在婁敬的關說下,遷往長安。 歷史上有一種通稱,叫“漢承秦制”,即漢朝的規章制度基本上都是繼承秦朝的。這是漢朝對民族歷史的最大貢獻。也就是說,他雖然推翻瞭秦朝,卻繼承並維護瞭秦始皇開創的中央集權的帝國體制。他接受瞭皇帝稱號,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地方是郡縣制,基層組織是裡,十裡為亭,十亭為鄉,與秦制完全一樣。使秦開創的社會制度得以完整地延續下來,使初建的封建一統制度沒有斷檔。 但與秦不同的是,高祖除瞭繼續推行郡縣制,也部分恢復瞭封建制,封建瞭大批異姓諸侯王、同姓諸侯王。漢初,先是分封瞭7個異姓王,後削平異姓王,同時又分封瞭9個同姓王,他們都是高祖的子、侄、兄弟。 高祖熱衷於分封制,是在於他錯誤地總結瞭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訓所得出的結果,以為秦朝之亡,是因為廢除瞭封建制,所以才“孤立而亡”,他希望同姓諸侯王能起到“藩屏”的作用。在諸侯王國以外,高祖還分封瞭許多侯國。這些侯國的地位與縣相等,大多是封賞給有功之臣的。這樣一來,漢代的地方制度就是郡縣制度和諸侯王國並行,形成瞭漢初奇特的“郡國制”。

宋太宗即位為何大肆宣揚兄終弟及制度?

  宋太宗苦心策劃的兄終弟及繼承制度有何明顯漏洞呢?堯舜禹的禪讓,歷史真相究竟如何呢?  宋太祖趙匡胤,在位十七年,公元976年駕崩,時年五十。  關於趙匡胤的死,歷來說法不一。在《宋史》之中隻是簡單的寫道“癸醜夕,帝崩於萬歲殿,年五十”。沒有任何有關死亡原因的介紹。是病死呢,是被害呢,沒有任何鋪墊,任何人看瞭也會倍覺突兀。而在《太祖本紀》最末尾,對於傳位則又有一筆,“受命杜太後,傳位太宗。太宗嘗病亟,帝往視之,親為灼艾,太宗覺痛,帝亦取艾自灸。每對近臣言:“太宗龍行虎步,生時有異,他日必為太平天子,福德吾所不及雲”。明顯是為太宗即位說明緣由。  可是,還是很奇怪。  在中國,從建立第一個王朝,夏朝開始,中國流行的傳位制度,就是父子承襲制。當然,在歷史上也曾經有過禪讓制,或者兄弟傳承制度。比如堯舜禹時期,就是實行禪讓制。關於禪讓制,一般我們看成是帝王美德的象征,仿佛前代帝王完全是為瞭天下考慮而將地位傳承。比如堯帝,有子朱丹,但是朱丹不肖,於是傳位於舜帝。於禪讓不同,歷史上同樣流傳著另一種版本。舜帝取得堯帝二女之後,參與政事,啟用“八元”、“八愷”等賢臣,培植自己的勢力。之後拘禁堯帝,其子朱丹起兵,但被鎮壓,為瞭掩蓋真相,舜帝稱自己為堯帝禪讓。  堯舜歷史久遠,難以考證,不過我們可以結合三國歷史,看看所謂的“禪讓”的真相。三國之初,漢獻帝禪位於魏文帝曹丕,漢獻帝是真心禪讓嗎?不是,是為形勢所逼,不得已而為之。而幾十年之後,司馬氏掌權,魏元帝曹奐將帝位禪讓給司馬炎,其實不過是歷史的重演,在政治上,沒有任何一個利益集團會拱手讓出權力,漢獻帝如此,曹奐也如此。而趙匡胤和趙光義呢?  至於兄弟傳承制,也早就被歷史所拋棄。在歷史上的夏朝、春秋時期的魯國和宋國,後世的宋朝和元朝,都曾經出現過“兄終弟及”的繼承現象。但“兄弟之親本不如父子,而兄之尊又不如父,故兄弟之間常不免有爭位之事”,兄長有子,自然親近自己兒子,對於弟弟漸漸冷淡。而一旦弟弟繼承王位,兄長之子必然成為自己王權的最大敵人,於是必定殺之而後快。而兄長之子也必然時刻想著王位本屬於自己,而被叔叔強奪過去,於是一場廝殺在所難免。而歷史上的兄終弟及,大多不是出於君主本義,基本上都是兒子年幼,而弟弟年長,或者為權勢所迫,或者強行奪取。那麼趙匡胤和趙光義呢?   在正史上對太宗的即位正統性主要是強調杜太後旨意。在《太祖實錄》中有記載,趙匡胤與弟弟趙光義的生母杜太後病危前,把趙匡胤和丞相趙普叫到床前,留下一份趙匡胤死後由趙光義(廟號宋太宗)繼承皇位,趙光義死後由趙廷美繼承皇位的“遺囑”,並將文件珍藏在黃金寶櫃裡,這就是“金匱預盟”。據說是杜太後以為後周的滅亡,就是因為皇帝年幼不能處理朝政,為瞭不讓歷史重演,因此希望有一位“長君”做接班人。但這個理由疑點多多,明顯不能讓人信服。  一個是在第一次編修《太祖實錄》之時,並沒有這一條記載。而宋太宗趙光義在即位之後,曾經三次親自主持修訂《太祖實錄》,對其中內容多有刪改。  第二點,杜太後去世的時間,是961年,當時趙匡胤登基第二年,隻有35歲,而長子趙德昭11歲,趙德芳3歲,趙光義22歲。35歲的趙匡胤身體強健,完全有可能再活上二三十年,杜太後怎麼會在這個時候,做出這樣一個決定呢?相關閱讀推薦:揭秘:宋太宗即位後是怎樣殺掉自己弟弟和侄子的宋太宗趙光義太子趙元佐為什麼被廢?趙元佐簡介宋太宗長子趙元佐是被宋太宗逼瘋的嗎?宋太宗軍事上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揭秘:宋太宗一生大力編書修史是想掩蓋什麼?

宋代的臺諫制度:禦史臺清流的最早起源

宋人往往把中央監察系統的臺諫,與君權、相權三者並舉。《宋史》上便說,宋之立國,元氣在臺諫。朝廷有大政事,臺諫可以否決;君主有過失,臺諫可加制止;百官犯錯誤,臺諫可以給予批評彈劾。宋代的臺諫在選任、回避、言事、監控等方面都形成瞭完備的制度。比如在選任制度上,確立瞭侍從薦舉、宰相不預、君主親擢的遴選原則及相應程序。風聞言事原則、公文關報制度、取索公事規定和出巡采訪途徑等的制度化,能確保臺諫監察的信息可信度。臺諫對君權與相權都享有獨立的監察特許權。這套制度從理論上分析,其合理性、系統性、嚴密性都是十分顯著的,其在實際運轉上也確實發揮過作用。但是在專制體制下,這種作用是極其有限的,而它在操作過程中的變異所帶來的副作用也不小。 其實設臺諫,是君主加強皇權控制的手段,與現代西方之三權分立大相徑庭。宋代相權范圍大大縮小。軍事由樞密裁奪。唐代宗時設樞密一職,權力雖已相當大,但特以宦官擔任,非朝廷正職。五代用武人,權同宰相。宋代因襲,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樞密。太宗伐遼,一日六召樞密院計議,而宰相不知。唐代設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管財政,由宰相兼管。宋初襲唐制,後三司逐漸脫離相權而獨立。王安石改革時,很想收這個權,創立三司條例司,以整頓全國財政,但不久廢去。兵財之外,於用人上,宰相之權也幾失落。太宗用趙普謀,置考課院,後改審官院,設審官選人。審官多由皇帝近臣任之,皇帝本人也常親自去當考官,宰相不得與聞。蘇軾寫過一篇《上神宗皇帝書》,可謂慷慨激昂。但對當時的臺諫之風心悸不已。他說,自秦漢設諫議大夫以來,數百人諫諍而死。但太祖建隆以來,未嘗加罪一人。縱有薄責,不久又提升瞭。因為沒有人敢重諫君主,朝政上的事隻問罪宰相。所以有人諷刺說,仁宗之世,宰相隻奉行臺諫之旨。蘇軾在文章最後說,陛下是寬容的,我說這些話,隻怕招來眾多的譏刺,加我以危法。但我死而不辭,唯恐天下以我為戒,不敢說話瞭。我上此書,遲疑瞭一個月,寫成後毀之再三,最後才冒死獻上的。 秦漢諫議大夫無定員,多至數十人,不在中樞領導核心。隋唐則移入門下省、中書省,稱給事中、諫議大夫、拾遺、補闕、司諫、正言等,為宰相僚屬。其功能主要是對天子進行監督。唐太宗召宰相入朝議大事,諫官隨之。宋代廢唐制,統治中心隻內置執政的中書和管軍事的樞密兩府。臺諫便脫離宰相獨立出去。真宗天禧時置諫院。仁宗慶歷時規定諫官不得用宰相大臣所薦之人,臺諫權勢擴張,幾與宰相等。而臺諫的功能與前朝相比已有質的變化,即變諫君為諫相。這給宰相施政帶來很大麻煩。每實行一事,施行不久,便有許多人說得失,尋廢去。再行新措,復又如前。君主莫之適從,老百姓更無法執行。主意辦法太多,朝令夕改,沒法真正做成一件好事。 仁宗時有歷史上著名的“慶歷黨爭”。當時不惟臺諫,幾乎所有朝臣都興此道。呂夷簡任宰相,范仲淹諫其進用多出其門。呂夷簡斥范仲淹越職言事,離間君臣,引用朋黨,使其落職。許多人為之再三說情,仁宗卻說,這麼多人稱薦他,有朋黨之嫌,下詔誡之。歐陽修等人任諫官後,又再三陳述廣開言路的道理,並為朋黨之說辯護。呂夷簡後來落職。歐陽修專門寫瞭一篇《朋黨論》,為范仲淹心生開脫。范仲淹任參知政事,與賢相富弼鼎力革除憑世襲、資歷任官的資蔭、磨勘等任官辦法,得罪瞭不少人。大臣石介奏記於富弼,夏竦對石介有怨,又想搞垮富弼和范仲淹,便讓女奴偷偷學石介的字,偽造石介為富弼撰廢帝的詔書,然後謗訕於仁宗。仁宗雖不信,但富弼與范仲淹心生恐懼,自請出邊任宣撫使。杜衍任宰相,力裁那些投機之徒,凡他們的上書,都要積到十多封瞭,才給皇帝看,有的幹脆不奏。那些小人怨恨他,便想辦法造謠革他的職。結果杜衍隻當瞭120天宰相。杜衍的女婿蘇舜欽,寫得一手好文章,議論侵權貴。還有個集賢校理王益柔,曾於席上戲作《傲歌》。禦史中丞王拱辰以二人皆范仲淹所薦,便諷劾他們,以累范仲淹。范仲淹、富弼果被再貶。有人評斷說,仁宗英明,又急於圖治,而富、范卻陷於讒言而不得志。為什麼呢?古時候君王立政立事,君臣同心同謀,小人無機可乘,可果斷行事;而慶歷新政,銳氣有始無終,原因就是君相之間有隙。 對相權的控制,必定招來抵制。從北宋末年到南宋,權相蔡京直至賈似道,都把破壞和操縱臺諫系統視為擅政的至關重要的步驟。秦檜弄權的第一步是“擇人為臺諫”,韓侂胄幹政得手也得力於“惟有用臺諫”。蔡京、韓侂胄常假借禦筆,罷降言官,使臺諫為其所控制。史彌遠、賈似道則代諫官擬言章。史彌遠專政,臺諫先將言章副本封呈宰相審查,後由宰相交付正本。賈似道弄權,奏稿幹脆由他來擬就。這時候,諫官的命運便不濟瞭,忠於職守者或被罷黜或陷重禍,因此許多人因懼怕而失瞭名節。秦檜執政時,對官僚不稱意,臺諫便探秦檜的意進行彈劾,有時秦檜直接授意讓他們加罪於人。 宋代強化臺諫制度後,皇帝的權力更集中,但其決策能力反而變弱。宰相在皇帝的猜忌和朝臣的左右下很難做成大事,系命於微薄,幹不瞭幾天就得下臺,如走馬燈般更迭。一旦君主昏聵無能,被宰相左右,臺諫又變成十分可怕的殺人工具。

登聞鼓制度:擊鼓鳴冤這個詞的制度由來

過去臣民或如今日之所謂“犯罪嫌疑人”,若有冤案或不服地方判決,可以直接到中央上訴。朝堂外置有一鼓,由升朝官掌管,臣民可擊鼓上聞。這種“登聞鼓”,《晉書》上就有記載,此後歷代都有設置。而宋代還有專設的與這面“鼓”有關的機構。宋初叫鼓司、登聞院,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改鼓司為登聞鼓院,改登聞院為登聞檢院。鼓院、檢院將案狀直呈皇帝,由皇帝審理。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一折:“任從他賊醜生,百般傢著智能。遍衙門告不成,也還要上登聞將怨鼓鳴。”可見登聞鼓之有意思。當時甚至還規定,如鼓院、檢院還不受理,可向禦史臺乃至皇帝申訴。一般人當然無法見到皇帝,所以朝中又設理檢使,你可以向他報告。 要皇帝斷官司,他當然忙不過來,又無法設替身。當他那個登聞的規定下達的時候,天下可真有許多人進京,乃至事無大小。這可怎麼辦?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下詔:諸路禁民不得越訴。後來又詳細說明,須是當地路、州、縣有受理案子的才接受。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又規定,縣之事經州而州不理經路後,州縣長官、轉運使、在京臣僚有機密案件或刑獄司不受的案件,可以登聞進。上訴有一定期限,北宋規定為半年,南宋紹興年間放寬為1年。朝廷官員比百姓長,為3年。如遇大赦等特殊情況,還可延長至5年。這個“登聞制度”最終徒有其名。 不過皇帝倒不是全不負責任。他知道自己斷不瞭那麼多案子,便把這個權力委托給各級官吏。而這得有一個保護公正的辦法。所以宋代建立瞭一套較為完備的刑事審判制度,其中包括審判管轄、審判機構的組成、法官回避、法律起訴及審判程序等幾個方面。 宋代的縣級審判無甚重之刑,最大止於杖一百而已。州級有權判決縣級報呈的徒刑以上案,同時本身也受理訴狀、審訊刑案。元豐改制以前,州可以對包括死刑在內的大小案件進行判決,之後則必須報路提刑司核準才能執行。州級受訴權限的設置,可以彌補登聞院之受理容量不足。路級設轉運司、提刑司等機構,負有定期巡歷審查本路州縣刑案、平反冤獄之責。這是一種監督性的措施,以彌補州縣訴訟制度的不足。中央監司則不治獄,無刑獄機構,僅負責審查地方案件,平反冤案,監督地方官吏,使之依法審判。京師為皇族、達官貴人的居住地,又有皇帝直接受理案件,所以設瞭開封府院(南宋為臨安府院)、左右軍巡院、禦史臺獄、大理寺獄、三司及各寺、監刑獄20餘所治獄機構。這又是一種擴大登聞范圍的措施。宋初至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京師案件通常由開封府和各寺、監的刑獄機構審判,送大理寺審核,再送刑部復審。大理寺不治獄。宋後期則開封府、大理寺和禦史臺成為最主要的司法機構,京師刑案常移審於三者之間。 宋朝的司法審判制度特別周密。皇帝以為,如此一來,非但案子有人受理,而且受理瞭就能判準,那麼他自己就可以省省心,少面對百姓的告狀瞭。自太祖乾德元年(963年)逮南宋末,每個皇帝都進行過較大規模的法律編修,致使法律形式十分繁雜,有律、敕、令、格、式、斷例、申明等,甚至司、路、州、縣也別有敕。僅仁宗皇祐時(1049—1053年)編修法典,《一司敕》2317條,《一路敕》1827條,《一州一縣敕》1451條。葉適曾說:“吾祖宗之治天下也,事無小大,一聽於法。”“細者愈細,密者愈密,搖手舉足,輒有法禁。”(《葉適集·水心別集》卷三《官法上》、卷一二《法度總論二》)審判分為鞫與讞兩大步驟。鞫是審理犯罪事實,讞是檢法議刑判決。這兩大步驟各自又分為兩個程序,前者分成審訊和錄問,即審訊後再錄問,核實審訊結果;後者分成檢法議刑和判決,在檢出適用的法律條款後,先由別的州官擬判,再交其他州官審議,最後由知州定判。審判中知州的權力受到瞭限制。審判法還規定,參與審判活動的所有官員都負法律責任,如果錯判,一並處罰。如此細致的審判制度在中國古代獨一無二。在這套制度下,法律的公正性確實大有改觀。 當然,皇親大臣不能管得這麼嚴。皇帝沒忘瞭給他們以特別的方便。在他看來,他們的身份高於平民百姓,是不能依常法的。徽宗在一道詔書中說,如果品官依常法審理,“將使人有輕吾爵祿之心”(《宋史·刑法志》),所以在專門管轄中規定,朝廷命官犯法,地方無權處置。犯法官員有蔭身的特權,可免杖、黥法。品官死刑案,司法機構判決後,還須經朝廷百官集議才能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