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左傳·宣公十五年》天奪其魄,死期將至。《晉書·溫嶠傳》
【釋義】魄:魂魄。天奪去瞭他的魂魄。比喻人離死不遠。
【用法】作賓語;指臨死
【相近詞】天奪其魄
【成語故事】公元594年,赤狄酆舒執政,殺瞭國君潞子的夫人(晉景公的姐姐),晉國出兵滅瞭赤狄,殺瞭酆舒。晉國派趙同向周天子進獻狄國的俘虜,趙同的態度很傲慢,劉康公看後很不高興,罵道:“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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