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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延安時期的供給制:延安時期幹部服裝特點

  延安根據地的服裝

  20世紀30年代末期,作傢孫犁曾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延安的土佈,深藍色,佈質粗而疏,易下垂拉長。冬季以羊毛代棉絮,毛滑下墜,肩背皆空。有棉衣,甚少。

  在延安,服裝的式樣和顏色比較單一。

  魯迅藝術學院師生們的穿戴有著文化人獨特的風格。在延安早期的紀錄影片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到窯洞前唱歌的年輕人,他們服裝各異,顯示出在城市生活過的痕跡。有人曾這樣描述說:在延安,一看見歪戴帽子的,就知道是魯藝的文化人。

  灰佈軍裝

  進入抗戰後期(20世紀40年代上半葉),革命者們的服裝也發生瞭變化。在延安後期的影片資料中,同樣的窯洞前唱歌的場景,人們的服裝已經變成瞭統一的灰佈軍裝。

  對於很多奔赴延安的文化人來說,脫掉舊長衫,穿上灰佈軍裝,這就告別瞭過去的生活,成為新人延安人瞭。

  這時在延安的各大禮堂裡,每到周末和節假日的晚上,幾乎都有文藝晚會或交際舞會。樂器大多是臨時手工制作的。最能渲染舞場氣氛的定音鼓、爵士鼓,是用廢棄的美孚汽油桶改制而成。


  在一個周末交誼舞會上,何其芳被有意安排跟一個同樣靦腆的舞伴跳舞。她就是文學系第三期學員牟決鳴。後來,同樣是在一個周末晚上,何其芳、牟決鳴在窯洞裡舉行瞭婚禮。他們身穿由灰色洗得發白的土佈制服,先向毛澤東畫像鞠躬,再向來賓們致謝。當時延安的婚禮很簡單,稱為“花生米婚禮”。拉起手風琴、唱起祝福歌,分著花生米,用輕快的交誼舞向新人表示慶賀。

  《野百合花》提到的“衣分三色”

  1942年3月王實味在著名的《野百合花》一文中,形容當時延安的供給制生活待遇是“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大發牢騷。這引起瞭激烈的爭論。

  當時艾青作瞭說明:王實味講的“衣分三色,食分五等”是怎樣的呢?所謂“衣分三色”,就是高級幹部的深藍色斜紋佈、中級幹部的灰青色平佈、基層幹部的黑色土佈之間的分別;並非什麼嗶嘰、華達呢和灰佈之間的分別。艾青還指出:我們也不止一次看見毛澤東同志,穿瞭他那件右肘上破瞭一大塊的、褪色的灰佈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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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部服、“列寧裝”

  19461949年解放戰爭期間,男幹部服通行灰佈和黃佈軍裝或中山裝,而女幹部服通行“列寧裝”。此後很快在新解放區流傳。

  從延安時代開始,女幹部們就逐漸流行灰佈列寧裝。夏有單衣、冬有棉衣,統一制作發放。列寧裝既不同於西式女上衣,也不同於男式中山裝。目的當然是制服化,冬天大掩襟擋風寒,夏天可以不系扣,形成敞領,穿著方便。這種不加襯裡、不加墊肩、簡易的蘇式服裝,在那種革命激情高漲的歲月裡,實在是很具有時代精神的。投身革命的女性一穿上列寧裝,就塑造出一個“女幹部”的形象。

  列寧是男性,為什麼要用他的名字稱呼女幹部服呢?之所以叫列寧裝,是因為要革命化,與西裝決裂;男有中山裝,女裝也要以革命傢命名(其實仍來自西裝式樣),而且表示男女平等,服裝式樣也可以類似。采用樸素的灰卡其佈面料,帶有無產階級革命派的風采;何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一直以蘇聯老大哥為榜樣呢。

  女式列寧裝主要流行於20世紀50年代;後來略加改制,一直延用到20世紀70年代。現在就罕見瞭。

  列寧裝的基本款式為:衣領是開、合兩用,領口可以敞開,也可以閉合。敞開時翻作V形領口,閉合時左領子上角紐扣與右領子上角相扣,如同中山裝。

  雙排四檔紐扣,第一檔紐距特別長,與第二檔以下的幾檔紐距不等,以便於領部翻敞開來,這是列寧裝的特色之一。左胸部置手帕袋一隻,袋型比西裝大,用以插放鋼筆和筆記本。兩側對稱置有寬袢斜插袋各一個。後背有背縫但無開叉;肩縫用包縫式,使得線條清晰。腰部系一根寬腰帶用以收腰,多為與服裝面料相同的佈制成;下擺到臀部。列寧裝有單衣、夾衣、棉衣之分,面料以棉織卡其、華達呢、嗶嘰為主,少數也用精紡毛織物。顏色主要是灰色、黃綠色、藍色等。1960年中蘇論戰開展以後,婦女穿列寧裝的就少瞭,逐漸為春秋兩用衫和軍便服所取代。

  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8)的供給制

  接近抗戰勝利時,各根據地都擬訂瞭比較完善的供給制度,規定:

  1.衣著方面,供給單、棉、襯衣和鞋襪,以至毛衣、大衣;

  2.夥食方面,供給糧、菜、油、鹽、肉、炭。

  這就基本上達到瞭“溫、飽”的生存保障。

  3.日常生活用品方面,供給牙刷、精鹽、肥皂、草帽,學習用的筆、墨、紙張、書報。

  4.病號除免費治療或入休養所外,還發給營養補助。年老體弱的發給保健費。

  女同志生育,除發給生育費外,還提高其夥食標準。對於女幹部所生嬰兒則發給衣被所需的佈及棉花,還規定發給奶費;需要請人照顧的,發給保姆費或免費住托兒所、幼兒園;幼兒達到入學年齡,可以免費入學,生活費用全由公傢負責。革命軍人及工作人員的傢屬,凡在解放區內居住而又不能生產自給的,當地政府負責組織群眾代耕;隨同幹部同居的,則幫助安排適當的工作或組織生產。生活困難時,給予適當的補助。

  在供給標準上,也因工作上和實際生活上的需要,由沒有差別而逐漸有所差別,如一些負責同志吃中、小灶夥食,電臺人員發夜餐費,對老弱婦孺傷病員的夥食、津貼從優,發給技術人員較高的津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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