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的春節和往年不同:這已是這一年裡的第二個“新年”瞭。一個多月前,中華民國剛剛慶祝瞭建國後的第一個元旦。在老百姓的口中,它被稱為“新新年”,以區別於傳統春節的“舊新年”。但這個“舊新年”過得有點亂……
臨近臘月,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裡
1913年是陰歷癸醜年,原本該臘月二十三就封印的官府,卻在“舊新年”裡遵命如常辦公;但在“新新年”那一日,則好好地熱鬧瞭一番:“北京自總統府國務院以下,外省自都督府民政府以下,相與懸旗結彩,脫帽鞠躬,歡呼民國萬歲者,何等興高采烈。”
但除瞭官府外,北京城裡並無多少過節的氣氛,普通人傢的日子一如往常。元旦期間,《大公報》記者在街頭進行瞭隨機采訪,民眾對這個新年大多瞠目以對,“然起視人民,一若不知有新年也者,一若不知有元旦紀念也者”。臨近臘月瞭,北京人想的是隨後而來的“忙年”,根本沒將官府定下的“新新年”放在眼裡。
之所以出現這般各行其是的局面,與民國元年突如其來的歷法改革大有關系。在1912年民國新政府成立的次日,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便頒佈瞭命令:“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黃帝紀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看上去,沿襲瞭幾千年的夏歷,就要被這一紙通令宣告廢止瞭。
報紙號召民眾過新“元宵節”,可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沒有一點節日氣氛
為瞭使民眾瞭解新歷法,更為瞭確立“易正朔”的合理性,沒來得及在元旦大張旗鼓慶祝的南京臨時政府,決議於1912年1月15日補行慶典。
這個不倫不類的慶祝日該如何命名,才能讓百姓認同呢?如果依據常理推斷,既然元旦成瞭新年第一日,半個月之後便該是元宵節瞭吧?
果然,報紙上都在呼籲“大傢來鬧新元宵”,1月15日那一天的所有慶祝活動依照的也都是元宵節的習俗。上海各中學都放瞭假,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也停理讞政一天。入夜後一些城區還有提燈遊行,引來無數路人旁觀,聲勢可謂不小。
可老天爺卻不按新歷法運轉,“元宵節”的夜晚沒有月亮,畢竟那天是陰歷的十一月二十七。看不到滿月、吃不上湯圓的元宵節自然也沒有什麼節日氣氛。分頁:1/3頁 上一頁123下一頁
新歷攪亂商界習慣,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仍按舊歷結賬
其實,比沒有月亮的“元宵節”更大的問題早就來瞭。
1月2日改歷命令剛剛頒行,3日的《申報》上就登載瞭這樣的消息:“商界中人,咸以往來賬款,例於年底歸來,今驟改正朔,急難清理,莫不倉皇失措,即民間一應習慣,亦不及驟然改變,咸有難色。”
過去商戶們的銀錢貨物往來,憑的是交情與信用,常常是見貨不見銀。等到陰歷年關,再拿著賬本一總結算。本來還有一個多月才到結賬的日期,如今臨時政府的改歷令突如其來,商傢們措手不及,放賬的、欠錢的自然都急得如坐針氈。
鑒於民間抱怨之聲四起,新任上海都督陳其美不得不下令:“滬上各商店往來債款,仍於陽歷二月十七號即陰歷十二月三十日,暫照舊章分別結算收還,以昭公允。”
有瞭地方長官的親口許諾,商傢自然不再將新歷放在眼裡。各個行業商會雖然遵令協調,但大多隻是做些表面文章,老規矩仍然通行無礙。唯獨便宜瞭那些放高利貸的不法之徒,知道年關未至,還不起欠款的老百姓還沒有離傢躲債,正可以打著新歷的旗號上門催逼。
歷法的新舊選擇被賦予瞭強烈的政治色彩,不支持新歷被等同於不支持民國
錢物上的糾葛畢竟隻是小麻煩,稍加調整便能解決,老百姓固有的習慣卻非旦夕可變。
陰歷之所以在中國通行千年,主要在於其上應天時,下洽人事,人們的秋收春種、日常起居、婚喪嫁娶,無不與節氣歷法緊密相關。至於端午、中秋、重陽這些令節,“小之為神話為歷史,大之則為文化之所系,非可根本抹煞者也”。平頭百姓和清室遺老畢竟不同,沒有那麼深切的傢國之嘆,之所以堅守舊歷、冷對新歷,無非是積年的習俗使然。
不過,在民國元年那個革故鼎新的特殊時期,即便是最普通的生活細節,也往往會與時代風雲扯上關系。“論者謂改用陽歷,商人漠不關意,不曰頑固,即曰反對民國”,不支持新歷就等同於不支持民國,歷法上的新舊抉擇,便如此順理成章地逾越瞭習俗的范疇,而被賦予瞭強烈的政治色彩。
改革者規定“陰歷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但陰歷年節政府部門常常是屋在人空分頁:2/3頁 上一頁123下一頁
在堅定的改革者看來,國傢“正朔”是大道之所在,與此相比,老百姓的生活習慣隻是小節。在“大道”的影響和左右下,自然是必須做到“新者即行,舊者自廢”的。這就不難理解,為何自民國二年開始,有些地方官府為推行陽歷,嚴令禁止民間過陰歷新年。為此政府制定瞭新規,要求機關、學校、報社等機構,隻在新歷元旦放假,陰歷新年期間必須照常辦公。
可除夕合傢團聚的習俗實在不易改變,即便是鼓吹陽歷最熱情的《申報》,在舊歷新年到來時,依舊“承社會之習慣,即停刊一星期”,上海、北京的各大報刊也莫不如此。
原該令行禁止的政府部門,同樣在私下裡陽奉陰違,陰歷年節雖未停止辦公,但常常是屋在人空。就連參議院的會議也鬧出瞭議員大量缺席的烏龍,“因人數不足,延期三鐘之久,仍不能足法定人數”,隻緣於當日是“陰歷大除夕”。
意識到舊俗難除,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歷書時“新舊二歷並存”
顯然是意識到瞭政令易下、舊俗難除,1912年1月13日,南京臨時政府下令內務部編印民國元年的歷書時,便規定瞭三條重要的宗旨:一、新舊二歷並存;二、新歷下附星期,舊歷下附節氣;三、舊時習慣可存者,擇要附錄,吉兇神宿一律刪除。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便是默許瞭舊歷的存在,也同時埋下瞭“新舊二歷並存”的伏筆。
由於民國政府的極力提倡,曾經“於人民無與”的元旦,確實一年比一年熱鬧瞭起來。在北京,每到元旦日,總統府門前便會張燈結彩,前門東西車站綴滿電燈,放假的男女老幼結伴出遊,東安市場裡人山人海。上海南京路的商鋪在元旦也一律高懸國旗,停市休息。向來做為官府禮儀之用的賀年片,也慢慢地成為瞭上海民間互致問候的新年禮物。
但在普通百姓的心中,這仍然是“官傢的新年”,湊的也隻是官傢的熱鬧。正如民間通稱陽歷為“官歷”,陰歷為“民歷”,官派與民俗的分野,或許就是新歷始終難以取得完勝的關鍵。一言以蔽之,“新歷之新年,系政治之新年,舊歷之新年,乃社會的新年”,與民國的誕生相伴而至的陽歷,註定難以改變自身的官派色彩,“可見政治之勢力不及社會也”。
“你愛摩登,可遵新歷;我是老朽,且從夏制”,民國元年的歷法變革,最終呈現出這般妥協的姿態,卻是這個新舊雜糅的時代最合適的選擇。
分頁:3/3頁 上一頁123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