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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發明瞭世界上第一輛汽車?

  汽車發明於一百多年前,從第一輛到現在的全球共計超過十億輛,汽車的運用極大的提高瞭人類的生產力和生活質量。那麼,到底是誰發明瞭世界上第一輛汽車呢?   讓我們回顧一百多年前。   1883年10月1日,科爾本茨 為此花費瞭幾年的心血,終於在1886年1月29日獲得瞭以汽油機為動力的三輪車的專利。多數人認為這就是世界上第一輛汽車。   Karl Benz在1886年發明的以汽油機為動力的三輪車

愛迪生發明瞭電燈:電燈經過瞭怎樣的演化過程?

  愛迪生在一八七七年開始瞭改革弧光燈的試驗,提出瞭要搞分電流,變弧光燈為白光燈。這項試驗要達到滿意的程度。必須找到一種能燃燒到白熱的物質做燈絲,這種燈絲要經住熱度在二千度一千小時以上的燃燒。同時用法要簡單,能經受日常使用的擊碰,價格要低廉,還要使一個燈的明和滅不影響另外任何一個燈的明和滅,保持每個燈的相對獨立性為瞭選擇這種做燈。這在當時是極大膽的設想,需要下極大的功夫去探索,去試驗。 絲用的物質,愛迪生先是用炭化物質做試驗,失敗後又以金屬鉑與銥高熔點合金做燈絲試驗,還做過上質礦石和礦苗共一千六百種不同的試驗,結果都失敗瞭。但這時他和他的助手們已取得瞭很大進展,已知道白熱燈絲必須密封在一個高度真空玻璃球內,而不易溶掉的道理。這樣,他的試驗又回到炭質燈絲上來瞭。他晝夜不息地用到瞭一八八0年的上半年,愛迪生的白熱燈試驗仍無結果。有一天,他把試驗室裡的一把芭蕉扇邊上縛著一條竹絲撕成細絲,全副精力在炭化上下功夫,僅植物類的炭化試驗就達六千多種。他的試驗筆記簿多達二百多本,共計四萬餘頁,先後經過三年的時間。他每天工作十八、九個小時。每天清早三、四點的時候,他才頭枕兩、三本書,躺在實驗用的桌子下面睡覺。有時他一天在凳子上睡三、四次,每次隻半小時。  到瞭一八八0年的上半年,愛迪生的白熱燈試驗仍無結果,就連他的助手也灰心瞭。有一天,他把試驗室裡的一把芭蕉扇邊上縛著一條竹絲撕成細絲,經炭化後做成一根燈絲,結果這一次比以前做的種種試驗都優異,這便是愛迪生最早發明的白熱電燈——竹絲電燈。這種竹絲電燈繼續瞭好多年。直到一九0八年發明用鎢做燈絲後才代替它。愛迪生在這以後開始研制的堿性蓄電池,困難很大,他的鉆研精神,更是十分驚人。這種蓄電池是用來供給原動力的。他和一個精選的助手苦心孤詣地研究瞭近十年的時間,經歷瞭許許多多的艱辛與失敗,一會兒他以為走到目的地瞭,但一會兒又知道錯瞭。但愛迪生從來沒有動搖過,而再重新開始。大約經過五萬次的試驗,寫成試驗筆記一百五十多本,方才達到目的 .   眾所周知,托馬斯·愛迪生是一.位偉大的發明傢,他一生總共獲得1093項發明專利,是實行專利制度以來獲得個人專利最多的人。他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奮加百分之一的靈感”成為激勵人們勤奮努力的座右銘。可以說,愛迪生的貢獻極大地改變瞭人類生活。在他眾多的發明中,愛迪生認為電燈最重要,但他最鐘愛的是留聲機。下面是電燈發明的過程:燈是人類征服黑夜的一大發明。19世紀以前,人們一般用油燈、蠟燭等來照明。在電燈問世以前,人們普遍使用的照明工具是煤油燈或煤氣燈。這雖已沖破黑夜,但仍未能把人類從黑夜的限制中徹底解放出來。隻有發電機的誕生,才使人類能用各色各樣的電燈使世界大放光明,把黑夜變為白晝,擴大瞭人類活動的范圍,贏得更多時間為社會創造財富。  19世紀初,英國一位化學傢制成世界上第一盞弧光燈。但這種光線太強,隻能安裝在街道或廣場上,普通傢庭無法使用。無數科學傢為此絞盡腦汁,想制造一種價廉物美、經久耐用的傢用電燈的這一天終於來到瞭。1879年10月21日,一位美國發明傢通過長期的反復試驗,終於點燃瞭世界上第一盞有實用價值的電燈。從此,這位發明傢的名字,就象他發明的電燈一樣,走入瞭千傢萬戶。他,就是被後人贊譽為“發明大王”的愛迪生。  愛迪生是一個異常勤奮的人,喜歡做各種實驗,制作出許多巧妙機械。他對電器特別感興趣,自從法拉第發明電機後,愛迪生就決心制造電燈,為人類帶來光明。  愛迪生在發明電燈的過程中,認真總結瞭前人制造電燈的失敗經驗後。前後經歷瞭無數次的失敗,但是他毫不氣餒,終於用棉紗變成瞭焦焦的炭。他小心地把這根炭絲裝進玻璃泡裡,一試驗,效果果然很好。燈炮的壽命一下子延長13個小時,後來又達到45小時。就這樣,世界上第一批炭絲的白熾燈問世瞭。1879年除夕,愛迪生電燈公司所在地洛帕克街燈火通明。最後,愛迪生把炭化後的竹絲裝進玻璃泡,通上電後,這種竹絲燈泡竟連續不斷地亮瞭1200個小時!  愛迪生發明的這種炭絲電燈與以往的電弧燈相比,無疑顯得實用多瞭。它的出現,標志著人類使用電燈的歷史正式開始。然而,這種炭絲電燈亮度不理想,燈絲的制作方法比較復雜,使用的壽命也不是很長。因此,世界各國的科學傢都在致力於白熾燈的改進。  在炭絲電燈誕生30年後的1909年,美國通用電器公司的庫裡基發明瞭以鎢絲做燈絲的電燈泡。這種電燈與炭絲電燈相比,又前進瞭一步,但由於通電後鎢絲極易變脆,因此它的使用壽命也受到影響。相關閱讀推薦:虛有其表的“四大發明”與名副其實的“五大貢獻”愛迪生並非燈泡發明者 英國工程師最先制成燈泡愛迪生簡介 發明之父愛迪生生平及個人成就介紹愛迪生發明電燈的故事愛迪生的故事:偉大的發明傢

揭秘:古代歷史上唯一發明瞭“采陽補陰”的女人

  導讀:如何延年益壽、長生不老,是歷代帝王百般糾結的一個命題,秦始皇派方士徐福東渡琉球,梁武帝四十年不近女色,明嘉靖蟄居宮中煉丹二十年不見大臣,等等,多為此故。當史官們把刀筆專註於攸關國傢命運和政治興衰的帝王生命的時候,另外一個群體也悄悄加入瞭追求長壽的行列,這就是那些步入中年的貴婦名媛。她們以弱柳扶風般輕盈的步履,與男人展開歷史書寫權和生命解釋權的爭奪戰,打破瞭“女為悅己者容”的男尊女卑法則,她們的武器叫情色,她們的故事很香艷,點點滴滴,匯成瞭最本真的歷史長河。杜拉斯說:“如果我不是作傢,我會是妓女。”  小時候看小人書,就知道西晉有個壞女人賈南風,三國名臣賈充的女兒,晉惠帝司馬衷的皇後。終其一生,除瞭玩弄權術,就是玩弄男人。在她的語錄裡,一定也有這麼一句:“如果我不是皇後,我會是妓女。”賈南風亂政,致使中原政權分崩離析三百餘年,以歷史功過論,她罪責難逃。但是,如果換一個角度來看,她無疑也是一個女中豪傑。   賈南風其實很可憐。作為女人,她很醜,當然也並不溫柔。據史書記載,她身材矮小(約1米4左右),面目黑青,鼻孔朝天,嘴唇保地,眉後還有一大塊胎記,而且還遺傳瞭她母親善妒的基因。作為人妻,丈夫司馬衷是個傻子,除瞭知道飲食、男女之事外,其他一概“純質”、“有淳古之風”(大臣委婉語),相當於類人猿。人生到瞭這個地步,還有什麼好追求的?一般的混吃等死。  兔子急瞭還咬人呢,何況賈南風不是兔子,她是老虎。和大多數女人一樣,既然在容貌上不能出人頭地,那就在皇後的位置上坐得長久一些,再長久一些,能夠永遠坐下去,最好!要想如此,第一得鞏固後位,第二得長壽。經過十餘年宮廷生活的熏染與磨煉,賈南風一石數鳥,先以楚王瑋除掉太傅楊駿,又借刀殺人除去汝南王亮,接著嫁禍於人,將楚王瑋送上瞭斷頭臺。一波三折,幾番巧妙施展手段,招招暗藏殺機,把對手一個個除掉,呆癡的丈夫被她牢牢掌握在手心之上,從此開始瞭她的“專朝”時期。賈南風的政治沖刺獲得瞭巨大成功,不但皇後的位置得以鞏固,似乎還過瞭一把女皇癮。   為瞭能夠長壽,她聽信太醫令程據等人的建議,玩起瞭“采陽補陰”的把戲。本來她對丈夫就不甚中意,怨他呆癡無味,不解風情,因而,她早就與可以自由出入宮掖的官員淫亂,程據也是其中之一。自從大權在握,她更加毫無顧忌,大肆搜羅男寵供其淫樂“采補”,搞得朝野上下沸沸揚揚。她手下有批人專門給她到處物色健美的少年,秘密送到宮中。  可惜天下事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賈南風的長壽夢沒做多久就碎瞭。永康元年(300年)四月三日深夜,趙王倫矯詔率兵入宮搞謀反,賈南風被廢為庶人,先被幽禁,幾天後,被毒死,終年四十四歲。相關閱讀推薦:古代處理假學歷揭秘:不通儒學而穿儒服的死罪古代如何培訓間諜:訓練美女間諜的秘密學校中國古代歷史上有哪些妓女的生活過得像女明星?古代“中國”究竟有多大?古代中國算不算大國?縱觀中國古代歷史上最驚心動魄的一場三角戀解密中國古代毒藥之一斷腸草到底是什麼東西?

觸目驚心的朱元璋嚴打七大酷刑:發明瞭哪些酷刑?

  觸目驚心的朱元璋嚴打七大酷刑:到瞭洪武二十八年,該殺的都殺光瞭,朱元璋覺得天下太平瞭,自己也老瞭,可以讓子孫吃吃現成飯瞭,於是在這一年的五月下詔禁止酷刑。  《大明律》草創於吳元年,制定於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二年完備,洪武三十年頒行天下。在此之前,作為決獄標準的是朱元璋親手寫定的《大誥》。明初處元代法紀縱馳之後,故太祖決定法外用刑,以嚴刑峻法治亂世,以達到移風易俗的目的。  見於《大誥》的酷刑,有族誅、凌遲、極刑〔凌遲本已是極刑,則這一極刑之殘酷定甚於凌遲〕、梟令、斬、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去膝蓋、剁指、斷手、刖足、閹割為奴、斬趾枷令、常加號令〔至死而止〕、枷項遊歷〔遍九州之邑〕、免死發廣西拿象、人口遷化外、充軍、全傢抄沒、載罪還職、載罪充書吏等三十餘種,多為《大明律》所無,那項“免死發廣西拿象”更是帶著幾分幽默,此即所謂法外用刑。而量刑標準,也比《大明律》嚴酷得多。  四十年之中,據《大誥》所載,凌遲、梟示、族誅有幾千案,棄市以下的有一萬多案。  這些案子,如果按《大明律》量刑,大多是罪不至死的,有的甚至隻該受到輕微的懲罰,象官吏隱漏文書不報的,按律隻杖八十,收糧違限的,隻杖一百,而《大誥》居然全都用凌遲之刑;有司濫設官吏,按律隻杖一百,囚三年,而大誥卻是族誅。真是令人觸目驚心!   如此濫用刑罰,也難怪為瞭浙江的一件假鈔案,而“捕獲到官,自京至於句容,其途九十裡,所梟之屍相望”,連朱元璋自己也感嘆說“其刑甚矣!”〔《大誥》偽鈔四十八〕  而這些酷刑,真可謂設計巧妙,用刑者為瞭折磨罪人,到瞭挖空心思的地步。差不多同時,中世紀基督徒也在想盡種種法折磨迫害異教徒和女巫,兩相比較,不由讓人感嘆人性都是一樣的,東西方的智慧在這一點上也沒什麼太大的差別。而我們也該慶幸這樣的時代大概是一去不復返瞭。  根據《孤樹裒談》等野史的記載,以下列舉一些較別出心裁的酷刑:  1、鏟頭會:這個刑罰是用來對付“頑民竄避緇流”的,把這些“盲流”抓起來,排成行掘坑活埋,隻剩頭露在地上,然後用大斧削過去,一斧頭砍下幾顆頭來。  2、刷洗:把犯人剝光瞭放在鐵床上,澆上沸水,用鐵刷刷去皮肉。  3、梟令:用鐵鉤鉤住犯人的脊骨,吊起來示眾。  4、稱竿:把犯人綁在竿上,另一頭掛上石頭。相關閱讀推薦:從“胡藍黨案”看朱元璋的殘忍:朱元璋的極端統治揭秘:朱元璋為何要處死一向寵信的侍從學士宋濂揭秘沈萬三為何被朱元璋整:不低調皇帝面前炫富明太祖朱元璋究竟有沒有入葬明孝陵?朱元璋墓在哪朱元璋傳位16歲皇孫朱允炆內幕:為何不傳兒子?分頁:1/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5、抽腸:把犯人綁在竿上,用鐵鉤鉤入谷道,把腸子鉤出,再在竿的另一端掛上石頭,犯人的身體向上彈起,腸子也就全鉤出來瞭。  6、剝皮:每一地的土地廟都是剝皮的場所,稱為皮場廟。凡貪贓六十兩以上的,  7、梟首示眾,剝皮實草,放在官府公座的旁邊,以警告後來的官員。  到瞭洪武二十八年,該殺的都殺光瞭,朱元璋覺得天下太平瞭,自己也老瞭,可以讓子孫吃吃現成飯瞭,於是在這一年的五月下詔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鯨、刺、非刂、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太祖實錄》卷二三九〕  這裡雖然說“止守律與大誥”,但從上下文關系看,他是不要後人守大誥的,一切以《大明律》為準。   他自己確實也是希望自己的子孫不要象自己那樣依*嚴刑峻法治國的,有一次與太子出郊,指著路旁的荊樹教育太子說:“古人用此為撲刑,以其能去風,雖傷不殺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兒當念之。”〔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三十二〕晚年太孫參政,改重刑七十三條,朱元璋也很贊賞,說:“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當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明史》卷九十三〕  洪武之後,對死刑的執行大體上按照《大明律》,以上的那些酷刑算是消失瞭。  《大明律》對死刑的規定還算是相當人道的,隻有斬、絞兩種。  但此外還有不列於五刑的凌遲,專門用於對付大逆不道。  凡是凌遲處死的,按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謂千刀萬剮,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後一刀才是斬首。行刑時在旁邊架一丫形木桿,挖出肝腑後放在上面示眾。國人似乎自古以來就喜歡看殺人,看凌遲時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分頁:2/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