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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考證:明代朱元璋首創

  現在播放的宮廷電視連續劇,我們常常看到太監在宣讀聖旨的時候,總拿“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開頭。其實這句話到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時才有,而且也不是這樣斷句的。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稱帝,造瞭一座富麗堂皇的宮殿,其中一座規模最大的朝會大殿,取名為“奉天殿”。這是朱元璋和大臣們議事的地方。為瞭向人們昭示他登上皇位是奉天的旨意,也就是進一步闡明自己做皇帝的“合法性”,他把手拿的玉圭也刻上瞭“奉天法祖”字樣,而且還寫瞭《禦制紀夢》一文,說自己夢遊天宮,見到瞭“道法三清”,紫衣道士授以真人服飾和法劍,為“奉天承運”找到瞭“事實根據”和“理論基礎”。朱元璋便自稱“奉天承運皇帝”,所以他頒發的詔書前面都要加上“奉天承運皇帝”六字。至於後邊的“詔曰”二字,是不能與“皇帝”斷在一起的。也許是後人為瞭念得方便,便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八個字從中間斷開,這就是電視劇中常說的“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瞭。  至於清朝仍然沿用明代的稱呼,是因為它也想表明清朝發祥地盛京也有“奉天府”,它的皇帝也是天命所系。由此可知,明代以前用“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八個字,純粹是無稽之談。 朱元璋

考證:江南首富沈萬三因太富被朱元璋害死?

  萬歷年間刊行的《金瓶梅詞話》第三十三回裡,潘金蓮順口說瞭句當日流行的歇後語:“南京沈萬三,北京枯柳樹;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意思是,此事盡人皆知,想瞞也瞞不住。  萬歷距沈萬三時代已兩百多年,沈萬三仍是名滿天下,婦孺皆知,可見,沈萬三確乎是一個具有轟動效應的人物。  沈萬三,名富,字仲榮,歷史上稱他為沈萬三秀,並以沈萬三之名風行天下,原名反而很少有人提及。  為什麼大傢叫他這樣一個古怪的名字呢?據董谷《碧裡雜存》等資料解釋,明朝初年稱巨富為“萬戶”,姓後加“萬”,是當時對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種習慣稱法。又,當時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稱“秀”的人傢產須在萬貫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傢有億萬資產,故稱以沈萬三秀或沈萬三。可見,他的名字是尊稱、排行與戶等的合稱。  根據有關史料記載,沈萬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遷居長洲(今江蘇蘇州)東蔡村,到他父親沈佑時遷至湖州南潯沈傢漾。元至正二年(1342)南潯一帶大水,貧民紛紛逃往他鄉,沈佑也在此時遷往周莊。  傳說中的江南首富沈萬三,富得讓朱元璋都垂涎,以至於招來殺身之禍,傢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麼程度,歷史上留下瞭許多有趣的傳說。  據《留青日札》記載,當朱元璋打下江浙後,沈萬三與其弟萬四(沈貴)在兩浙豪富中首先輸糧萬擔,獻白金五千兩,以佐用度,“太祖軍食,多取資焉”。但是貪得無厭的朱元璋卻要“務罄其所有金”,想方設法來消耗他的傢財。  據董谷《碧裡雜存·沈萬三秀》記,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日召見他,給他一文錢要他生利,從初二開始,一文取兩文,初三日取四文,初四日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亦即按等比級數增長,以一月為期。沈萬三不知就裡,欣然接受。哪知回傢一算,一月之後,該付給朱元璋利息為五億三千六百八十七萬九百十二文。按,洪武錢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則共計三千三百五十五萬四千四百三十二斤。沈氏雖富,但哪裡經得起這樣的盤剝? 朱元璋  除瞭巧取,還有豪奪。有一次,朱元璋召見沈萬三,要他每年“獻白金千鋌,黃金百斤”,還命他造六百五十間廊房,養數十“披甲馬軍”,並對他的田產每畝征九鬥十三升的重稅。  沈萬三大概也明白樹大招風的道理,所以想主動報效以保平安。明洪武六年(1373)前後,當他得知京城(今南京)要築城墻時,就主動承擔瞭修築洪武門至水西門城墻的任務。當時的南京城墻全長三萬七千一百四十米,合七十四華裡多,朱元璋的築城計劃,僅造磚一項,便涉及一部(工部)、三衛(駐軍,相當於軍區)、五省、二十八府、一百一十八縣,另有三個鎮。而沈萬三一人負責的城墻,占整個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他以一傢之力,是怎樣如期完成的?沒有人知道。  今南京水西門外,有座賽虹橋,相傳為沈萬三兒媳所建。明人記載,沈萬三建造數橋之後,很是得意,便在傢中炫耀。誰知兒媳很不以為然,便用私房錢悄悄建瞭一座橋。該橋“工巧宏麗”,比公公所造之橋有過之而無不及,人們把它叫做“賽公橋”——兒媳尚且如此,可見沈傢確實實力不凡。  王行是一位學者,曾受聘於沈傢坐館,教沈傢子弟讀書。據英宗正統年間蘇州人杜瓊作《王半軒傳》記:“長洲周莊沈達卿,其父號萬三秀者貲雄當世,為禮聘於傢塾,每成章,輒償白金以鎰。”白金即白銀,一“鎰”就是二十兩,學生寫一篇作文,老師竟有如此之高的報酬,沈氏的傢底可見一斑。  沈萬三處於事業巔峰時,他的弟弟沈貴(萬四)已看到危機,曾寫詩勸他說:“錦衣玉食非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長久計,瓦罐載酒木綿花。”要他低調做人,從事耕織,但沈萬三沒有聽從他弟弟的話,終於招來瞭滅頂之災。  據明人田藝蘅《留青日札》記載:有一次,朱元璋準備犒賞三軍,沈萬三主動要求代他出賞錢。朱元璋有意刁難他說:“朕有軍百萬,汝能遍及之乎?”哪知沈萬三豪爽地回答:“願每軍犒金一兩!”朱元璋聽後大吃一驚,嘴裡說:“此雖汝好意,然不須汝也。”但內心裡卻起瞭殺掉沈萬三的念頭。  《明史·馬皇後傳》有更為詳細的記載:“吳興富民沈秀者,助築都城三之一,又請犒軍,帝怒曰:‘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宜誅!’後諫曰:‘妾聞法者,誅不法也,非以誅不祥;民富敵國,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將災之。陛下何誅為?’乃釋秀戍雲南。”  所謂“戍雲南”,就是發配到雲南充軍。根據這一記載,他應該是死在雲南,或者死在充軍的路上瞭。分頁:1/5頁  上一頁12345下一頁  沈萬三“元人”考  明史專傢顧誠先生曾作《沈萬三及其傢族事跡考》,詳細考證瞭沈萬三的身世,否定瞭他是明初人的說法,認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代,史籍中有關沈萬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跡”均是訛傳。茲將顧誠先生及有關學者的論述綜述如下。  一、沈萬三的確切生卒年雖然難以查清,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確定的。《吳江縣志》卷五六載:“張士誠據吳時萬三已死,二子茂、旺密從海道運米至燕京。”  張士誠的軍隊攻占平江路(蘇州)是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這就是說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時候,沈萬三已死去十二年以上。既然他已經在元朝末年去世,當然不可能遭到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打擊瞭。  二、據元末明初人王行所撰的《沈榮甫墓志銘》、《沈茂卿墓志銘》,洪武九年(1376),沈萬三之子沈榮甫死,年七十一歲。據此,則元明易代之際,其子沈榮甫六十二歲,其孫沈森也有三十九歲,以中國人偏高壽命推算,沈萬三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極小。即使活著,至少也是八十左右的垂垂老者,什麼築城呀、輸糧呀、犒軍呀,還用得著他來露臉麼?他露得瞭臉麼?  三、《沈榮甫墓志銘》雲:“初,(沈)榮甫之先君子(富),遊於故侍講袁文清公(桷)之門,公每嘉其敦信義。時楚之長沙攸縣人馮子振,方張聲譽,號海粟,以文翰自矜許。來吳,必主之,深加愛厚,為大書‘積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  王行為當時著名學者,兩次受聘為沈氏傢庭教師,為沈傢親屬所作的應酬文字達十一篇之多,但涉及這個名聞天下的大富翁沈萬三的卻僅此一見,時間標示為“初”,稱謂為榮甫之“先君子”,除此“追述”之外,無任何直接描寫之文字。又,王行為沈萬三之子、之孫都寫瞭《墓志銘》,卻沒有為沈萬三寫《墓志銘》。考王行首次設館於沈傢為元末,可見,在王行蒞館之前,沈萬三早已作古。  四、據上文,沈萬三與元代侍讀學士袁桷有過交往,馮子振曾多次下榻於沈萬三傢中,並為他題瞭“積善”二大字。據《元史·袁桷傳》,袁桷死於元泰定四年(1327),下距明朝開國(1368)四十一年。馮子振附於陳孚傳後,未書卒年,陳孚卒於元大德七年(1303),下距明朝開國六十五年,從他的交遊層面來推測,他主要的活動年代是元朝中期,即大德、延祐年間,即使後延,也很難延到明朝開國之後。  五、《沈榮甫墓志銘》繼續說:“及榮甫持傢政,乃築堂構宇,以馮書揭諸題間,既以承夫先志,又以勖其後人,是足以見其好善之心矣。”  按:積善堂建於元末,有吳縣著名高僧釋妙聲作《沈氏積善堂》詩可證。原詩雲:  翰林賓客散如雲,積善於今喜有君。  背郭堂成因舊扁,傳傢書在足前聞。  屋頭雨過烏尤好,池上風清鶴不群。  我亦袁公門下客,題詩三嘆感斯文。  釋妙聲詩文多作於元至正年間,所以其集入元詩選,積善堂落成之時,沈萬三已死,其子榮父主持傢政,所以釋妙聲才有“我亦袁公門下客,題詩三嘆感斯文”之嘆。  六、我們雖不能斷定沈萬三絕對活不到八十多歲,親眼看到大明帝國的建立,但是,明軍在大將傅友德、藍玉、沐英率領下,進兵雲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的事,築城、犒軍之時,雲南並不在明朝管轄之下,因此,在明朝初年就把沈萬三充軍雲南,絕無可能。如果是在平定雲南之後再把他充軍該地,那麼,沈萬三當在百歲上下,他能夠如此長壽嗎?朱元璋再暴虐,能把一個百歲老人發配充軍嗎?  可見,《明史》及明代野史大多是民間傳說,以訛傳訛;或者是誤把沈萬三子孫的所作所為,附會成瞭沈萬三本人瞭。  沈萬三雖是元朝人,卻未見元人記載。入明以後,有關沈萬三的傳說越來越多,卻沒有一條是出自與沈萬三本人有直接接觸的人之手,現存的洪武年間官方或半官方文獻,也從未提及沈富其人。洪武十二年(1379)盧熊纂刊的《蘇州府志》多達五十卷,其中竟然也沒有涉及沈萬三及其傢族。  究其原因,也不難理解。元明之際,元人著述散佚毀棄的相當多,生活於元代的沈富不過是個“多田翁”,既無出仕的政績,又不足以躋身“儒林”,默默無聞自在情理之中。到明朝建立前後,沈傢子孫積累的財富越來越多,其中有不少人因傢境富裕,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不僅在朱元璋推行的糧長制度和舉薦制度中嶄露頭角,而且同當時的文人有廣泛的交往,因此,沈傢的名氣也就越來越大。盡管沈萬三早已去世,沈氏在洪武年間也已分成四傢,但是人們提到江南首富沈傢時,還是習慣於用沈萬三來概括。分頁:2/5頁  上一頁12345下一頁  “聚寶盆”的傳說  沈萬三何以富甲天下?民間有許多有趣的傳說。  清代著名文人褚人獲《堅瓠集·聚寶盆》載:沈萬山年輕的時候,傢裡貧窮,有一天,夢見一百多個身穿青衣的人求他救命。第二天早上,他見一漁翁捉瞭一百多隻青蛙,準備剝剮瞭拿到市場上去賣。萬三聯想到昨夜的夢,動瞭惻隱之心,就拿錢買下,放生於池中。當天晚上,青蛙們呱呱地叫瞭個通宵,吵得他睡不著覺。早晨起床後準備去驅趕,隻見它們都環繞著一隻瓦盆蹲著,他很覺得奇怪,於是便把那隻瓦盆抱回瞭傢。有一天,萬山的妻子在盆中洗手,把一隻銀釵掉在盆中,不料銀釵一變二、二變四,不一會兒已是滿滿一盆,數也數不清。隨後拿金銀來試也是一樣。從此之後,沈萬山開始富甲天下。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想殺掉他,虧瞭馬皇後勸諫,才把他流放於嶺南。抄沒傢產的時候,得到瞭這個瓦盆,拿給識古器的人一看,說這就是聚寶盆。  在沈萬山的財富神話中,聚寶盆最為著名。這隻聚寶盆後來怎麼樣瞭呢?謝肇浙《五雜俎》卷三載:“金陵南門名曰聚寶,相傳為洪武初沈萬三所築也。人言其傢有聚寶盆,沈遂聲言:以盆埋城門之下,以鎮王氣。故以名門雲。”這就是現在的南京中華門。  張岱《明紀史闕》也有相同的記載,不同的是,在朱元璋欲誅而赦之後,沈萬山才交出聚寶盆,然後埋於城下的。  此外,還有烏鴉石、馬蹄金等很多神話似的傳說,不一而足。孔邇《雲蕉館紀談》記:“沈萬山,蘇州吳縣人也。傢貧無產,以漁為生。一日飯畢,就水洗碗,碗忽墜水中。因撩之,不知碗之所在,但覺左右前後,累累如石彈,乃盡取之。識者曰:此烏鴉石也,一枚可得錢數萬。因以富。或曰:夏日仰臥漁船上,見北鬥翻身,遂以佈襴盛之,得一勺。及天明,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羅擔七條而至,謂曰:汝為我守之。言訖忽不見。啟視,皆馬蹄金也,以此致富。”  這些傳說都很有趣,既反映瞭民間的財富幻想,也顯示瞭人們對沈萬山暴富的迷惑不解,因此當然不是沈萬山富有的根源。  何以富甲天下?  沈萬三發財致富的真正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種說法。  一是墾殖說。  明初翰林學士劉三吾的《坦齋文集》內,有沈萬三侄兒的《故吳興處士沈漢傑墓志銘》雲:“漢傑之先吳興人,傢南潯,其大父祐始徙今姑蘇長洲之東蔡村,愛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樸,因傢焉。人遂以其所污萊未田者歸之,躬率子弟,服勞其間,糞治有方,瀦泄有法,由此起,富埒於素封。恒謂二子:‘樂莫如兼濟。’二子世遵先訓,益大厥傢。長諱富,字仲榮,即萬三公;次諱貴,字仲華,即萬四公。”  劉三吾這篇墓志銘已說明,沈漢傑死於洪武四年(1371),過瞭二十年之後,應沈玠之請而作,撰寫時間當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主要材料得自沈玠提供的行狀,應當說是相當可靠的。  刊印於光緒年間的《周莊鎮志》卷三的《沈伯熙墓志銘》也說:“大父祐見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沈萬三)嗣業弗替,嘗身帥其子弟力穡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難,鄉人以長者呼之。”  明中期蘇州人黃省曾《吳風錄》記:“自沈萬三秀好廣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於今,竟以求富為務。”  根據這些資料,專傢們推測:沈萬三的父親從湖州南潯遷居到長洲縣東蔡村以後,辛勤耕作,充分開發瞭當地大片拋荒的肥沃田土。由於經營得法,占田日廣,沈傢轉為招納佃戶、出租田地、雇用長短工和發放高利貸的大地主。到沈萬三兄弟掌管傢業時,就已經擁有地跨數縣的良田。江南經濟發達,在宋元之際未受到什麼破壞,到元朝後期已為全國之冠。蘇州和杭嘉湖地區歷來是聞名全國的“糧倉”,素有“蘇湖熟、天下足”之說。沈萬三擁有田產數千頃,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為商品出售。而當時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內所需食糧,主要靠南方供給,沈萬三一定也是“售糧大戶”。可見,沈萬三傢族主要是靠墾殖起傢,輔以農產品交易,逐漸發展成為江南第一富豪的。  二是贈與說。  楊循吉《蘇談》中有《陸道判捐資》一文,其中說道:“元時富人陸道原(應為德原)貨甲天下,為甫裡書院山長,一時名流咸與之遊處。暮年,對其治財者二人以貲產付之曰:吾產皆與汝……道原遂為黃冠。所謂二者,其一即沈萬三秀也。”  郎瑛《七修類稿》卷四十《顧、陸、李三子》雲:“元末吳人顧阿英、陸德原、李鳴鳳皆富而好古,亦能詩文,至今有膾炙人口者。一時名士咸與之遊,名振東南。顧有三十六亭館,陸之治財者,沈萬三秀也。李嘗助太祖軍糧二萬斛。入國朝,顧削發為僧,陸為黃冠,[遺業於萬三],李挈妻子、傢資浮海去,俱懼法而避之,惜哉!”  《周莊鎮志·雜記》也說:“沈萬三秀之富得之於吳賈人陸氏,陸富甲江左……盡與秀。”  這些資料都說,沈萬三的財富,均得之於陸德原的贈與,事實果真如此嗎?明都穆所輯的《吳下塚墓遺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見的《陸德原墓志銘》,略謂:陸德原字靜遠,長洲甫裡(今甪直)人。傢有資產,又得族田千畝。他在傢鄉辦起瞭甫裡書院,被署為山長,曾捐資重建長洲縣學。調任徽州儒學教授後,又出資修州學。至元六年(1340)回蘇州買木料時病逝。有子八歲,長女贅徐元震,次女剛生三個月。這篇銘文出於陸氏同僚、儒學提舉黃晉之手,有力地證實陸氏並無出世當道士的事,況有入贅之婿、幼小之女,更無送財與外人的道理。分頁:3/5頁  上一頁12345下一頁  沈萬三很可能幫陸德原管過賬,購運過木材,甚或接受過一定的贈與,但全盤接受陸傢財產,則可能是訛傳。  三是通番說。  這裡所說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貿易。據《吳江縣志》載:“沈萬三有宅在吳江二十九都周莊,富甲天下,相傳由通番而得。”孔邇《蕉館紀談》說沈萬三“乃變為海賈,遍走徽、池、寧(國)、太(倉)、常(州)、鎮(江)豪富間,轉輾貿易,致金數百萬,因以顯富”。著名歷史學傢吳晗也說:“蘇州沈萬三之所以發財,是由於做海外貿易。”  元朝時海運發達,外貿暢通,來中國貿易的外國人不少。元人汪大淵所著《島夷志略》涉及的國傢和地區多達二百二十餘個。自1282年起,元朝開始海運漕糧,並設立瞭專管海外貿易的機構——行泉府司。因官船和人手不夠,便雇私傢船戶運送。據元學者虞集《道園學古錄》說:船戶中以富豪船戶獲利最多,他們常夾帶商品船和小快船,“交通海外諸番,博易以致巨富”。也就是假公濟私,靠走私發瞭洋財。  延祐元年(1314)開放私人對外貿易,下海商船大增。至正三年(1343),江蘇沿海“下番”船隻多達三千餘條,主要貿易對象是高麗、日本和琉球,也有去南洋群島等地的。此時的沈萬三正值青壯年,既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又有商貿經驗,當然不會錯過這樣的發財機會。  從周莊白蜆江經大運河由劉傢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帶的絲綢、茶葉、陶器、工藝品等特產又深受海外歡迎,回頭帶些舶來品,如珍寶、香料和藥材,來回都能賺取巨額差價。“通瞭番”的沈萬三,想不發財都是不可能的。  《明史》載,至正十九年(1359),暫時歸順瞭元朝的張士誠“自海道輸糧十一萬石於大都”,這次行動,就是由沈氏傢族具體實施的。因為陸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勢力的阻隔,所以《吳江縣志》有沈萬三“二子茂、旺密從海道運米至燕京”的記載,可見沈傢對海運已是熟門熟路瞭。另外,明人筆記多處記載沈萬三傢有海外珍奇,也可作為他“通番”的佐證。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沈萬三傢族以墾殖為根本,可能接受過一些來歷不明的資產,並以此為資本開拓商業,並大膽通番,開展海外貿易,從而一躍而成為巨富。  沈氏傢族敗落之謎  沈氏傢族的沒落是個漸進的過程。第一次打擊大約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張士誠割據蘇州十四年,是朱元璋爭奪天下最強大的敵手。沈萬三和張士誠本系舊友,在張士誠保護下,沈氏傢族利用元朝頒佈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則》等規定,大規模進行海上貿易,積累瞭大量財富。反過來,他們又以自己超強的財力,堅定地支持張士誠的大周政權,以與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統一天下後,沈傢的日子自然不好過。為瞭輸誠討好,花錢消災,他們屢屢貢獻自己的財富。什麼輸糧呀,獻金呀,築城呀,犒軍呀,都是數以億萬計的用費,在所不惜。為什麼?為瞭保命。隻要大明天子不以“資敵”的名義要他們的腦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瞭。他說:“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宜誅!”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即便是沈萬山已經不在人世,沈傢也沒人充軍雲南,但經過這番折騰,沈傢的財富也蝕減過半瞭。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對江南富民采取瞭嚴苛的政策,多次強制遷徙,並課以重賦,從此之後,沈傢也就一蹶不振瞭。  第二次打擊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萬三的兩個孫子(沈旺之子)沈至、沈莊先後入獄。《故沈伯熙(莊)墓志銘》記:“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戶役故,縲紲赴秋官,時伯熙亦獲戾京師,適與兄同系獄,入則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於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藥莫療……卒於京。”  沈至入獄的原因是逃避賦役,沈莊入獄則可能是涉嫌“胡黨”、逃避賦役而羈押至京,其事不小,連補帶罰,再加上兩兄弟最終都能出獄的上下打點,其數目也定在巨萬以上。  大約在同年,沈萬三的女婿陸仲和卻在劫難逃,被扣上“胡黨”的罪名滿門抄斬。  經過這次打擊,沈傢的基業就從根本上被動搖瞭。  第三次打擊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藍黨”案發,藍玉被處死,株連則在全國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兩次在沈傢坐館,同沈傢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兩次在藍玉傢坐館,前後也有十多年之久。通過王行的關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傢同藍傢也有瞭交往。“藍黨”案發後,有人勸王行逃遁,這位迂腐先生說:“臨難無茍免。”結果以同謀罪被誅。分頁:4/5頁  上一頁2345下一頁  當時,沈萬三女婿顧學文因奪人之婦,仇傢懷恨在心,藍玉事發後,仇傢即以沈傢同藍傢的關系為據,誣告顧學文與藍玉通謀。在嚴刑逼供下,顧學文招認曾收到藍玉“鈔一萬五千貫”,為他購置糧米、綢緞等物,用來準備起事和賞人。  《弘治吳江志》載:案情牽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規、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學、沈文載、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萬三的兒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萬三的子孫。《周莊鎮志卷六·雜記》記:“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學文坐胡藍黨禍,連萬三曾孫(沈)德全六人,並顧氏一門同日凌遲。”同日被殺的還有八十多人。  《乾隆吳江縣志·舊事》載有胡藍黨犯人沈德全一傢的處置細節:二月十八日載:“正黨與戶下戶丁多著折瞭臂膊,未出動的小廝不打,且牢著他。供出的田口傢財斷沒瞭。”二月二十日載:“正黨與戶下戶丁都凌遲瞭,十歲以上的小廝都發南丹衛充軍,十歲以下的送牧馬所寄養,母隨住;一歲至三歲的隨母送浣衣局,待七歲送出來。”——真可謂慘不忍睹!  沈萬三苦心經營的巨大傢業,就這樣急劇地衰落瞭。清人劉昌《懸笥瑣探》說:“沈萬三傢在周莊,破屋猶存,亦不甚宏壯,殆中人傢制耳,唯大松猶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萬三,由貧而富又盈而後傾的故事,成瞭元明之際江南地主豪富的一個縮影。  坐落在周莊的沈萬三故居,如今已修繕一新,對中外遊客開放。人們聆聽著他的財富神話,瀏覽著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聯翩,感慨萬千!分頁:5/5頁  上一頁345下一頁

揭秘真實“蘭陵王”:不是嫡子 是否俊美待考證

  導讀:蘭陵王就是名揚千古的美男子之一,而且不但是美男子,還是驍勇善戰戰功彪炳的名將。關於他有很多傳說,據說他的母親是女巫,所以姓名不能列入傢譜;據說他面貌太美無法震懾敵人,所以常常戴面具示人;據說他癡情專一,一生隻納一妃;據說他為瞭躲避皇帝的猜疑,故意收受財貨玷污自己的名聲……可惜最後還是逃不過皇帝的猜忌心,最終被北齊皇帝——他的堂弟一杯毒酒賜死。  一、曖昧不明的身世  蘭陵王的父親是北齊高祖神武皇帝高歡的長子文襄皇帝高澄,而母親卻連個姓氏也沒有,這使得他的身世變得撲朔迷離。《北齊書》中載:“蘭陵武王長恭,一名孝瓘,文襄第四子也。”又載文襄六男中:“文敬元皇後生河間王孝琬,宋氏生河南王孝瑜,王氏生廣寧王孝珩,蘭陵王長恭不得母氏姓,陳氏生安德王延宗,燕氏生漁陽王紹信。”兄弟六個中,史書載老五安德王的母親陳氏為“廣陽王妓也”,但尚知明確姓氏,唯有蘭陵王的母親沒有姓氏,不知是誰。由此,人們推斷,蘭陵王母親的身份和地位,恐怕連官妓都不如,很可能隻是宮中一個地位卑賤、不知姓名的宮女。這樣,在講究血統門弟的士族時代,蘭陵王雖然貴為帝胄皇孫,處境卻十分尷尬。他“莫名”的身份給他帶來瞭巨大壓力,每天忍受別人鄙視的目光,低聲下氣地生活,可能就是他小時候的人生境遇。  二、柔美的容貌與猙獰的面具  正面蘭陵王(郭春美飾)《北齊書》、《北史》中說他“貌柔心壯,音容兼美”;《蘭陵忠武王碑》中說他“風調開爽,器彩韶澈”;《舊唐書·音樂志》中說他“才武而面美”;《隋唐嘉話》中說他是“白類美婦人”。可見,蘭陵王的美確是不容置移、超凡脫俗的,他有著一般男子所不具備的俊美容貌。後人猜想,他的美也許正是來自於他那出身卑微的母親。如果不是母親的容貌異常驚艷,又怎能引來地位相差懸殊、貴為帝胄的父親的垂幸呢。   但是,蘭陵王的美卻給他帶來瞭極大苦惱。在那個地方割據、連年戰亂的歲月裡,作為王公將相傢的子弟,時刻都要接受戰爭的考驗。因為相貌俊美柔善,在戰場上對陣時,他經常會受到敵手的輕蔑。為此,他不得不命人制作瞭一些面目猙獰的“大面”,每逢出戰時,都戴在臉上,以此達到威懾敵手的目的。《舊唐書·音樂志》雲:“代面出於北齊。北齊蘭陵王長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對敵。嘗擊周師金墉城下,勇冠三軍,齊人壯之,為此舞以效其指揮擊刺之容,謂之《蘭陵王入陣曲》。”《樂府雜錄》鼓架部條雲:“有代面,始自北齊。神武弟,有膽勇,善戰鬥,以其顏貌無威,每入陣即著面具,後乃百戰百勝。戲者,衣紫腰金執鞭也。”唐朝崔令欽的《教坊記》說:“大面,出北齊。蘭陵王長恭,性膽勇,而貌婦人,自嫌不足以威敵,乃刻為假面,臨陣著之,因為此戲,亦入歌曲。”由此可見,蘭陵王經常著猙獰假面出征並非道聽途說、無籍之談。後來,京劇中出現的“臉譜”,也許與蘭陵王的面具及舞曲《蘭陵王入陣曲》的影響不無關系。  三、驍勇善戰及威名美譽  史載,蘭陵王是北朝時期文武兼備、智勇雙全的名將。有的說他“有膽勇,善戰鬥”,有的說他“勇冠三軍,百戰百勝”。這表明,他的英勇善戰絕不僅是因為戴著猙獰的面具。光靠威嚇,肯定是嚇不退敵人的,關鍵還是他自身有超越常人的戰鬥本領。猙獰的面具,隻是為他的神勇無敵增添瞭一抹傳奇的光環。蘭陵王一生參加瞭大大小小無數次戰役。其中廣為傳頌的一次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邙山大戰”。公元564年,北方草原的突厥和黃土高原的北周對北齊發動進攻,北齊重鎮洛陽被北周十萬大軍團團圍困,北齊武成皇帝急忙調集軍隊前去解圍。在洛陽城外,北齊援軍發動瞭一次次進攻,都被北周軍隊擊潰,眼看就要面臨全軍覆滅的境地。這時,受命為中軍將的蘭陵王戴著“大面”,身穿鎧甲,手握利刃,率領五百精騎,奮勇殺入周軍重圍,勢如破竹,一直殺到洛陽城下。守城的北齊軍隊被困多日,不敢貿然開門,蘭陵王摘下面具,城上的北齊軍立即歡呼起來,打開城門,與城外大軍合兵一處,奮勇殺向周軍,周軍大敗。《北齊書》書載:“芒山之敗,長恭為中軍,率五百騎再入周軍,遂至金墉之下,被圍甚急,城上人弗識,長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於是大捷。武士共歌謠之,為《蘭陵王入陣曲》是也。”又有史書記載:周軍“丟棄營寨,自邙山至谷水,三十裡中,軍資器械,彌滿川澤。”正是這次大捷,使得蘭陵王威名遠揚,北齊皇帝加封他為尚書令。  蘭陵王不僅驍勇善戰、屢建戰功,而且忠以事上,和以待下,在士兵和當時社會中廣有威名。北齊書記載:他“為將躬勤細事,每得甘美,雖一瓜數果,必與將士共之”。作為那個混亂王朝的皇親國戚,能夠做到沒有架子、與將士同甘共苦確實難得。即使是對自己的“政敵”,他也能夠做到寬厚以待。史載,當初長恭在瀛州時,行參軍陽士深上表告發他貪贓枉法,長恭因此被免官。等到高長恭東山再起,引兵進攻定陽時,陽士深剛好在高長恭營中聽命,因此非常害怕高長恭會借機報復殺害自己。為此,高長恭安慰他說:“吾本無此意。”可陽士深心中仍不踏實,非要央求懲罰。高長恭隻好找瞭一個小過失,打瞭陽士深二十板子,好讓他安下心來。《北齊書》還記載瞭他一個非常“平民化”的動人細節。說一次他上朝時,跟隨他的“仆從盡散,唯有一人,長恭獨還”,事後高長恭竟不以為意,“無所譴罰”。由此可見,他平常對待下人,是非常寬厚仁慈的。在北齊那樣“不把人當人”、動輒砍頭殺人的瘋狂時代,他寬厚仁和的一面獨具風范,煥發著溫暖的人性光輝,不由得讓人心生敬佩。相關閱讀推薦:蘭陵王高長恭怎麼死的?高緯為什麼要殺他?北齊戰神蘭陵王高長恭 盤點有關蘭陵王的歷史事件蘭陵王之子高平安是誰 歷史上的高長恭有兒子嗎?南北朝宇文邕是怎麼死的?高長恭又是怎麼死的?高長恭妻子鄭氏簡介 蘭陵王妃出身名門滎陽鄭氏分頁:1/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四、最後悲慘的命運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功高蓋主,禍必降之。人生輝煌的頂點,往往可能是悲劇開始的起點。對蘭陵王而言,最大的悲哀就是出生在一個瘋狂得近乎變態的帝王傢族。北朝自建國以來,短短二十八年間,就換瞭六代皇帝,叔侄之間彼此折磨,兄弟之間相互慘殺,一個比一個短命,一個比一個瘋狂。盡管蘭陵王容貌柔美、軍功顯赫,終其一生小心翼翼,想盡一切辦法避禍自保,可依然無法改變他的悲劇式宿命。  《北齊書》載:長恭“歷司州牧、青瀛二州,頗受財貨。”門口常有行賄的人進進出出,搞得老百姓說三道四。但貪人錢財的目的是什麼,不得而知。據他自己講,是為瞭自污其名,免遭朝廷忌恨。邙山大捷後,武成賞其功,為他買來美妾二十人,可他“唯受其一”,就是害怕太過張揚,遭人嫉妒。又載:長恭“有千金責券,臨死日,盡燔之。”也就是說在他臨死前,燒掉瞭別人所有欠他債的借據。從他待人處事、寬厚仁義的性格特征來看,不象是一個貪財好色的人。不少史傢認為高長恭是故意貪財自污,以求避禍。  《北齊書》載:及在定陽,其屬尉相願謂曰:“王既受朝寄,何得如此貪殘?”長恭未答。相願曰:“豈不由芒山大捷,恐以威武見忌,欲自穢乎?”長恭曰:“然。”相願曰:“朝廷若忌王,於此犯便當行罰,求福反以速禍。”長恭泣下,前膝請以安身術。相願曰:“王威名太重,最好在傢養病,別幹預政事瞭。”生活在這樣恐怖的帝王傢庭,不緊張也不行。從此,長恭每遇戰事,便稱病不出。故意“有疾不療”,以求借此避禍。一次,江淮寇擾,兵事告急,他害怕再次拜將,竟埋怨自己:“我去年面腫,今何不發。”真是恨不得自己把自己的臉打腫冒充病人。  北齊後主高緯性格懦弱,與他的列祖列宗相比,荒淫有餘,殘暴稍次之,不過殺起自己的親人來,卻毫不手軟。公元565年的一天,高緯在與蘭陵王談及邙山之捷時,頗有人情味地說道“入陣太深,失利悔無所及。”蘭陵王聽到自己的皇弟如此心疼自己,內心不免激動、熱乎,深情地回瞭一句“傢事親切,不覺遂然。”正是這句表親近、表忠心的話為他招致瞭殺身之禍。史載:“帝嫌其稱傢事,遂忌之。”因為在小心眼的後主高緯看來,傢事是我高緯的,不是你高肅可以隨便說的。開始猜忌擁有兵權的蘭陵王是否想取而代之,想把“國事”變成“傢事”。   蘭陵王說錯話後,深感大難將至,整日惶恐不安,盡管一再低調行事,刻意淡化自己,但終是躲不過“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悲劇宿命。武平四年(公元573年)五月的一天,後主高緯派使者看望皇兄高肅,送來的禮物竟是一杯毒酒。蘭陵王悲憤至極,對自己的愛妃鄭氏說:“我忠以事上,何辜於天,而遭鴆也!”鄭妃勸他說:“何不求見天顏?”天真的鄭妃以為可能隻是兄弟之間的一場誤會,隻要高肅向皇帝求情,就可能討回性命。而蘭陵王自己心裡明白,向後主高緯討個說法根本沒有用。一年前,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重臣老將斛律光,不也是無辜被引誘入宮、用弓弦殘忍勒死的嗎。萬念俱灰的蘭陵王,扔下一句“天顏何由可見”,遂將鴆酒一飲而盡,毅然決然地離開瞭這個亂糟糟的世界。死前燒掉所有債券。其時,蘭陵王僅33歲,死後被安葬在都城鄴(今邯鄲臨漳縣境內)以西。重要軍事統領蘭陵王的遇害,預示著北齊王朝的行將終結。四年後,失去瞭軍事支柱的北齊王朝被北周皇帝宇文邕滅掉,高氏子孫幾乎全遭屠戮。  五、流傳至今的千年古曲  也正是在“邙山大捷”中,北齊武士們持假面歌舞慶祝勝利,誕生瞭廣為流傳的《蘭陵王入陣曲》。後該曲定格為著假面指揮擊刺的男子獨舞。曲調悲壯渾厚,氣勢不凡,古樸悠揚,描寫瞭當時的壯烈場面和激越情感。  此曲誕生後,在民間流傳很快,隋朝時期,被正式列入宮庭舞曲。中唐時期唐玄宗李隆基定其為“非正聲”,下詔禁演。後漸漸褪去武曲本色,演變為“軟舞”。南宋時期又演變為樂府曲牌名,稱之《蘭陵王慢》,有越調和大石調之分。用越調演唱時,分三段,二十四拍,毛開在《樵隱筆錄》裡說“至末段,聲猶激越”,還有“遺聲”可尋。而大石調演唱的《蘭陵王慢》,則分前後段,十六拍。按王灼《碧雞漫志》說法,已經“殊非舊曲”瞭。以後,該曲在我國漸漸失傳。幸運的是,唐時傳入日本的《蘭陵王入陣曲》保留瞭幾份真實面貌。日本古代五月五日賽馬節會、七月七日的相撲節會、射箭大賽等慶祝勝利時,都要反復演奏此曲。直到現在日本奈良元月十五日“春日大社”舉行一年一度的日本古典樂舞表演時,《蘭陵王入陣曲》仍作為第一個獨舞表演節目。日本人將其視為正統的雅樂,格外珍視,對其保留和傳承有著一套十分嚴格的“襲名”與“秘傳”制度,使得我們有幸在千年之後,還能欣賞到原汁原味、壯懷激烈的蘭陵舞曲。1986年,河北磁縣文物人員通過日本專傢找回此曲。1992年9月6日,也就是該曲問世後的1428年,在邯鄲市文管人員馬忠理組織下,日本奈良大學教授笠置侃一等人率領的雅樂團在磁縣蘭陵王墓前供奉演出瞭此曲。《蘭陵王入陣曲》從此又得以回歸故裡。  蘭陵王高肅墓位於今邯鄲市磁縣城南5公裡處。墓塚高大,周圍建有透花圍墻,墓地建有碑亭。1920年,當地村民在修公路時取土時,挖出瞭《蘭陵王高肅碑》。碑額篆陽文四行十六字:“齊故假黃鉞右師右慰公蘭陵忠武王碑”。碑文真實記載瞭蘭陵王高肅的生平經歷和立碑年份。字跡雖然駁落黯淡,但仍不失遒勁、古樸,因其史料及書法藝術價值,被稱為北碑第一品。1988年,蘭陵王碑被國傢列為重點保護文物。  面對蘭陵王墓前那英武的塑像及後面高大的封土,每次走到跟前,不僅讓人憶往追昔、扼腕嘆惋、浮想聯翩。一段傳奇的人生,一個混亂的年代。  英雄的悲劇也許正是那個時代的悲哀。分頁:2/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歷史考證:秦始皇到底是不是呂不韋的私生子

  從前221年並吞六國,混一天下,到前207年秦王子嬰在自己的頸上系上繩子,乘坐著白馬素車,捧著皇帝的璽符,來到軹道旁,恭候劉邦的到來,前後不過十五年時間,一個強大的皇朝就解體瞭。明人楊慎將其形象地比喻為如電光石火般短暫,所謂“不啻石火之一敲,電光之一瞥,吹劍之一吷,左蝸之一戰,南槐之一夢也”(見《升庵集》卷七十),這真是一個短命的皇朝。  而論及原因,漢人普遍認為是由於暴政。如陸賈稱:秦朝任用刑法,不作變革,最終招致滅亡。賈誼在其名文《過秦論》中認為始皇是禁止文書的傳播,推行酷烈的刑法,崇尚欺詐與暴力,輕視仁德與正義,以兇狠殘酷的方式來治理天下。二世胡亥是刑法繁復嚴酷,吏治嚴峻苛刻,賞罰不當,賦斂無度。賈誼的觀點也得到瞭司馬遷的認同,因此在《秦始皇本紀》篇末引其《過秦論》以為總評。晁錯譴責始皇父子宮室的規模超過限度,貪婪的欲望沒有極限。民力疲弊之極,賦斂卻仍不加節制。他們還妄加賞賜以隨順其喜悅之意,妄加誅戮以快慰其憤怒之心。法令紛繁蕪雜,刑罰殘暴酷烈。二世皇帝更是親自射殺行人,使天下寒心,不能安於其處。董仲舒批評始皇好用殘暴冷酷的官吏,賦斂無度,竭盡百姓的財力,百姓四散逃亡,不得從耕作紡織之業,結果群盜四起。班固也指出,世俗傳言說秦始皇開始推行暴政,到胡亥時發展到極致。  要知在兩漢,出於不同的目的,時人幾乎異口同聲地指斥秦之殘暴,痛恨之下,甚至不肯承認它作為一個皇朝而存在的事實。如揚雄在其《劇秦美新》一文中稱之為“秦餘”,也就是歷史上多餘的一個皇朝的意思。班固在《漢書?王莽傳》中把秦與新莽並舉,稱以前秦朝燒毀《詩》、《書》以確立其私議,現在王莽又借六經之事文飾其奸邪之言,正所謂殊途同歸,就如同《易經》中所講的無德而居於高位的亢龍一樣斷絕瞭氣息。秦朝和新莽所得到的天命因為不是正統的帝王之命,因此也就如同非正色的紫色、非正聲的蛙聲一樣,又如同歲月中由多餘的日構成的閏年、閏月,不過是作為神聖的帝王驅除的對象而存在罷瞭。並且人們對秦朝也極盡嘲笑之能事。司馬遷為此在《史記?六國年表》中指出學者們為所聽到的事情所影響,見秦朝存在的歷史短暫,便不肯認真考察探究其興亡的原因,而都嘲笑它。 秦始皇  更有甚者為瞭貶低始皇,人們又杜撰瞭一個始皇是呂不韋私生子的典故。據《史記?呂不韋列傳》稱,秦莊襄王子楚早年在趙國為質子時,一方面由於秦國當時頻繁地攻打趙國,因此趙國對子楚相當冷淡;另一方面由於子楚是秦昭王次子安國君的庶子,地位低賤,故而秦國也不甚關心子楚,結果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很不得意。這期間秦國王室內部發生瞭一件重大變故,卻是秦昭王的太子在秦昭王四十年(前267年)時死瞭。要說這與子楚也沒什麼關系,然而想不到的是秦昭王沒立其太子的兒子也就是其嫡孫為繼承人,而是立瞭次子安國君為太子。父親為太子,這本應是一件高興的事,但在子楚看來與自己關系也不大。因為盡管被安國君立為正夫人的愛姬華陽夫人無子,但子楚被立為安國君嫡嗣的希望也很渺茫,因為在安國君的二十餘個兒子中子楚排行居中,也就是說沒有年齡優勢;並且子楚遠在國外,窮困不堪,縱是有心爭位,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然而陽翟大商人呂不韋卻從子楚這蕭瑟的處境中看到瞭巨大的利益,於是為謀取暴利,遂攜重金投奔子楚,意欲通過光大子楚的門庭最終使自己飛黃騰達。呂不韋肯在安國君寵幸的人們身上投資,又兼其巧舌如簧,最終居然將子楚這個落魄王孫推上瞭安國君嫡嗣的位置。他為長保富貴,又設計把自己身邊一個已經懷有身孕的絕色女子趙姬獻給瞭子楚,以期通過偷梁換柱的手段達到長期掌控秦國的目的。這種手段被司馬遷稱為“釣奇”,也就是釣取奇貨的意思。該女子到瞭子楚那裡後,隱匿瞭已有身孕的事實,到“大期”時,生下瞭兒子嬴政,也就是始皇。  此論一出,再提起始皇,人們往往徑以“呂政”名之。南宋人胡宏在其《皇王大紀》一書中稱“呂政窮欲極兇”;朱熹在其《四書或問》一書中稱:“史謂元帝牛姓,猶呂政之紹嬴統也。”王應麟在其《通鑒答問》一書中稱:“至呂政而法令益苛,詩書盡廢”。元人陳櫟在其《歷代通略》一書中稱:“人見秦滅於二世子嬰耳,豈知嬴氏之秦已滅於呂政之繼也哉”;胡一桂在其《史纂古今通要》一書中稱:“呂政嗣位,猶冐嬴秦之姓”。明人凌迪知在其《氏族博考》一書中稱:“況呂政受命,寄身不常”;王立道在其《具茨集》一書中稱:“呂政縱並吞之謀”。清人秦蕙田在其《五禮通考》一書中認為,司馬遷做《封禪書》“意在廣陳淫祀以彰武帝之失,而於三代常禮幸存一線於呂政者,反從其略”。  然而揆諸史實及常理,《史記》的嬴政是呂不韋私生子之說並不成立。分頁:1/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如嬴政“大期”而生之說就經不起推敲。關於“大期”,魏晉人譙周和東晉人徐廣都認為是指十二個月,如徐廣稱:“期,十二月也。”譙周稱:“人十月生,此過二月,故雲‘大期’。”但是正如譙周所言,人多是十月懷胎而生,因此嬴政十二個月才出生,未免與常理過於不符。對此譙周解釋如下,趙姬是為瞭消除子楚的懷疑方才這樣做的。他認為人從懷胎到分娩需要十個月,嬴政卻推遲瞭兩個月,因此稱“大期”,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既然稱自己隱匿瞭有身孕的事實,則生嬴政自然應當過瞭正常的時期,所謂“既雲自匿有娠,則生政固當踰常期也”(見司馬貞《史紀索隱?呂不韋列傳》)。此意為不如此就要露餡,因為趙姬被送給子楚時懷孕當已兩個月,若到子楚那裡後的第八個月也就是如期十月而生,在子楚看來當屬不正常生產,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懷疑。但向後推遲兩個月,也就是趙姬到子楚那裡的第十個月而生,嬴政就屬正常生產,子楚就沒有懷疑的理由瞭。  不過此說雖有道理卻不高明,因為其他事情尚可商量,生孩子這事卻由不得人說三道四,到瞭該出生時,莫說是兩個月,就是一刻也推遲不瞭。顯然,嬴政十二個月出生說是不成立的。  “大期”還可理解為是十個月。唐初人孔穎達《春秋左傳註疏》卷十三中稱:“十月而產,婦人大期。”若將此“大期”理解為從趙姬懷孕算起,則其在子楚府中生下嬴政時肯定少於十個月,這就不能不引起子楚的懷疑。但嬴政一出生,子楚即以趙姬為夫人,則顯見所謂的“大期”應是從趙姬到子楚府後算起,卻是足月而生,子楚沒有理由不相信這是自己的兒子。情況若是如此,即嬴政屬正常生產,則嬴政也肯定不是呂不韋的兒子。所以無論是十二月說或是十月說都不支持嬴政是呂不韋的私生子的說法。  而比較“大期”的十二月說和十月說,十二月說應更符合《史記》的原意。因為持此說的譙周與徐廣,尤其是譙周所生活的年代與《史記》成書年代相去不遠,並且譙周還是一個研究《史記》的專傢,故而他對一些基本常識的看法應與漢代比較接近。而孔穎達為唐初人,與漢人已相去甚遠,看法的可信度上是不能與前兩人相提並論的。細究起來,史書之所以言之鑿鑿地記下嬴政“大期”而生的話,根據現代胚胎學的解釋,應該是因為古人在推算孕期時出現誤差所致。考此說應該出自《秦記》,即秦的官方材料,因為像這種瑣碎的事情,一般人是不會知道的。而秦代的史官之所以將此事鄭重其事地載入秦的史冊,乃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件事可以反映出嬴政與眾不同的卓異秉性。  嬴政並非呂不韋之子還可從呂不韋、趙姬(即史書所稱的“帝太後”)、嬴政三人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就呂不韋而言,若其果真欲以趙姬來“釣奇”,則他在以後的政治生涯中必然會持續加強與趙姬的聯系,竭力增進與嬴政的感情,並伺機將自己與嬴政的關系用比較恰當的方式告知嬴政。因為隻有這樣才能使他長保榮華富貴,也才符合“釣奇”之意。從當時的情況看,呂不韋也完全具備這樣做的條件,因為莊襄王死時,嬴政還是個十三歲的孩子,國傢大事盡在他和趙姬手中,照說他們是既有時間又有機會把事情的真相告訴嬴政的,並且以其行事之老辣,使一小兒乖乖就范應該不成問題。然而從後來呂不韋的言行看,他和趙姬並沒有這樣做,當時隨著嬴政年齡漸長,因擔心自己與趙姬私通的事情敗露,招致嬴政的報復,呂不韋竟主動疏遠瞭趙姬,不肯再與其私通,此舉顯然也與“釣奇”之旨相違。對此的解釋隻能是呂不韋並無“釣奇”之舉,嬴政也不是他的兒子。不然後來嬴政也不會質問呂不韋說:“你對秦有什麼功勞?秦封你於河南,食邑十萬戶。你與秦有什麼親情?號稱仲父。”把他朝絕路上逼,而呂不韋竟拿嬴政沒一點辦法,猶豫良久,隻得飲鴆而死。  呂不韋可稱得上是戰國晚期的一個能力超凡的政治傢,因此關於他被逼而死這事,著實令後人不解:他怎麼會在掌握國傢大權的情況下,眼睜睜地看著一個區區十三歲的小兒將自己的權力慢慢侵蝕,然後再將自己置於死地,竟無還手之力呢?對於這個問題,本人覺得應該從制度上理解。說來說去,呂不韋不過是一個來自東方諸侯的客卿而已,呂不韋再強悍,也是個客人,嬴政再小,也是個主人,這是大傢都知道的事。或者也可以說,嬴政是董事長,呂不韋是總經理,兩者在地位上是有著質的區別的,這是其一。  其二,自戰國以來,權力愈來愈集中,到戰國晚期,秦其實已形成相當完善的官僚制度,而君主即居於權力的中心,任何敏感事務都需君主認可,或者說有君主的印信才能實行,故而再強的大臣也很難鬥過君主。始皇的假父就是那個大陰人嫪毐後來要比呂不韋更接近權力,不也沒弄成事!其三,此時的重臣雖有封邑,但隻有經濟方面的權力,而無在封邑上組織私人武裝的權力,並且封邑隨時都可能被君主剝奪,與春秋時期卿大夫相比,可說是已被摘除瞭神力。其四,當時輔佐嬴政的並非呂不韋一人,還有其他很多實力派人物,尤其是手中握有重兵的蒙氏傢族與王氏傢族,他們實際一直都是王權的有力捍衛著,也可以說誰做國君他們就忠於誰。也正因如此,這兩個傢族自秦昭王時起,一直被君主依為左膀右臂,呂不韋若想動嬴政,那是非常難的。所以總此諸點,呂不韋隻能眼睜睜看著權力一點點地喪失而沒有一點辦法。最後隻得飲鴆而死。  此外記載戰國至楚漢之間史事的《戰國策》一書也不支持嬴政為呂不韋之子一說,因為該書有偷窺癖,極愛采摭他人隱私,逞為快論,然在敘述呂不韋崛起這一段史事時,卻絕口不提有獻姬之事,並且認為呂不韋遊秦不是如《史記》所說在秦昭王時,而應在孝文王時,而此時嬴政已經數歲,故呂政之說當不攻自破。學者已經指出,《史記》所記戰國時事,多本之於《戰國策》,唯有此處,別據他說,然也最不可信。  考“呂政”之說大概產生於與呂不韋有一定關系的人,如他的才華出眾的食客們,這些人或因呂不韋而受到牽連,或為呂不韋的不幸遭遇而抱不平,因以此來罵始皇。而之所以這麼罵始皇,很有可能受瞭戰國晚期趙人李圓兄妹的啟發。因為這對兄妹就曾和楚國的重臣春申君一道在楚國上演瞭一出偷梁換柱的活劇。  卻說當年李園帶著他的妹妹來到楚國,想把妹妹獻給楚考烈王,後來聽說考烈王沒有生育能力,擔心跟瞭考烈王後,會由於不能生孩子而失寵,於是設計先將妹妹送給瞭主持國政的春申君,待到懷孕後,李園又讓他妹妹勸春申君把自己送給楚王。  李園的妹妹於是對春申君說:“楚王對於您的寵幸,就是楚王的兄弟也比不上,現在您為楚相國已二十多年,楚王也已經老瞭,可是楚王至今也沒有兒子,那麼楚王死後肯定由其兄弟繼位,而楚國立新君後,新君也肯定會像楚王寵幸您那樣寵幸他們所喜愛的人,那麼您就很難繼續得到國君的寵幸瞭。不僅如此,您在長期主持國政期間,對楚王的兄弟們多有無禮之舉,因此如果楚王的兄弟做瞭國君,恐怕您就會大禍臨頭瞭。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把我這個已有身孕的女子送給楚王,如果我僥幸生瞭個兒子,那就是您的兒子做瞭楚王,楚國就都是您的瞭。您想想這種結果與您身臨不測之罪相比哪一個好哪?”  春申君聽瞭覺得很劃算,就把這女子獻給瞭考烈王,這女子進宮後便得到瞭考烈王的寵幸,過瞭一陣兒就給考烈王生瞭一個男孩,於是那男孩便理所當然地被立為太子,而該女子也順理成章地成瞭楚國的王後。  後李園兄妹又設計於考烈王二十五年亦即始皇九年(前238年)趁考烈王去世之日,刺殺瞭春申君,立太子為王,這就是楚幽王。李園兄妹遂霸有楚國。隻是生當末世,不免好景不長,此後過瞭十多年楚國就滅亡瞭。想來這兄妹倆真有點火山口上搞雜耍的味道。  “呂政”之說很可能就導源於此。而六國的亡國之人,則借此宣揚秦先六國而亡;飽受始皇暴政摧殘的人,亦可通過罵他是呂不韋的私生子,而獲得一種阿Q式的快樂。於是流言不免流傳開來。由秦入漢後,由於漢人論秦,唯恐其惡事不彰,不免肆意傳佈,遂成輿論,司馬遷受此影響,因取之以入於《史記》,遂使“呂政”之說千載流傳。不過細看《史記》關於此段史事的記載,可發現司馬遷本人對此事也是疑信參半。雖然眾口一詞稱嬴政為呂不韋之子,但他所見到的秦代的史冊卻明確記載瞭始皇是“大期”而生,也就是十二個月而生,於是本著“疑以傳疑,信以傳信”的嚴謹治學態度,而兩言之。然而後人因對始皇有成見,務必要把他為私生子這事坐實瞭,於是不勉強作解人,結果常把簡單的問題搞得極其復雜。分頁:2/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

粉碎“四人幫”若幹細節考證:誰最早提議解決

  來源:北京日報  粉碎“四人幫”已經過去35年。35年來,事情的真相和細節一直為人關註,為人樂道。當年惟妙惟肖的傳說,後來變成繪聲繪色的戲說。關鍵在於,官方幾乎沒有公佈任何相關的檔案文獻。這未必是有意保密,因為那是一次政治風險極高的高層權力變更,所以很可能當年就沒有多少文字記載。由於缺乏文字資料,相關當事人的敘述便顯得頗富價值。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相關當事人回憶、傳記、年譜的公開和出版,以及媒體的采訪,以往的傳說和戲說很多得以糾誤,事情的真相不少也得以澄清,但也留下瞭一些模糊不清或相互齟齬的疑點。  究竟是誰最早提出解決“四人幫”問題的  究竟是誰最早提出解決“四人幫”問題的?過去一般說是葉劍英。主要當事人的回憶表明,事情可能要分為醞釀和正式提議兩個階段。還在毛澤東生前,葉劍英已經與一些當時被邊緣化的黨政軍元老交流過對時局的看法,聶榮臻、王震、楊成武、粟裕等人曾先後以不同方式,向葉表示瞭對“四人幫”可能控制局面的擔憂,希望解決他們的問題。葉則以自己的方式表明瞭對此的態度和決心。這可以說是最早的醞釀。  但醞釀是一回事,正式提出又是一回事。近些年研究的一大進展,就是弄清楚瞭正式提議的經過。華國鋒、李先念和吳德等人的談話和回憶,都說明是華國鋒最先提議,經由李先念向葉劍英轉達,得到早有此意的葉劍英贊同的。除瞭葉劍英事先的醞釀、華國鋒正式提出動議外,一些知情人近些年還提到,李鑫在毛澤東追悼大會(9月18日)後,也曾直接向華國鋒進言,建議采取斷然措施解決問題。  目前的疑點在於,第一,華國鋒是什麼時候提議的?據華本人的記憶,是毛澤東去世後的第二天,即9月10日;而李先念、吳德的回憶,是9月11日。時間相差一天。第二,李先念是哪天去北京西山向葉劍英轉達華的提議的?華國鋒、吳德的記憶,都是9月13日;而李先念本人說是9月14日;《葉劍英年譜》則說是9月24日。三個說法,前兩個相差一天,後一個則差瞭十來天。第三,李先念轉達華國鋒的提議後,葉劍英如何反饋的?這是一個相當關鍵的環節。據華的回憶,9月21日葉去他傢商議此事;《葉劍英年譜》記載9月中旬、9月25日和10月2日華葉有三次密談。也就是說,李帶話之後,華葉的第一次面談,應該是9月中旬或21日。看起來,兩者似乎差不太多,但細究會發現《葉劍英年譜》自相矛盾:既然李先念24日才轉達華的提議,怎麼會9月中旬華葉已經秘密商議?至於華葉密談的具體內容,由於兩位都已故去,已無法向人們披露瞭。  解決“四人幫”問題是如何謀劃的?以往的說法,出於保密,政治局成員也極少知曉此事。從當事人的回憶看,這種說法並不屬實。據吳德口述,除瞭江青等四人和被疑為追隨“四人幫”的吳桂賢、有恙在身的劉伯承不知情外,其餘在京政治局成員事先都程度不同地參與或瞭解此事。吳德還稱,其中汪東興、陳錫聯、蘇振華、紀登奎都是華國鋒本人親自約談的,隻有倪志福是吳德受華的委托打的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