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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壽簡介

《三國志》 記述魏蜀吳三國歷史、基本屬於紀傳體的史書。晉陳壽撰,南朝宋裴松之註。含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共六十五卷。在古代紀傳體止史中,與《史記》、《漢書》和《後漢書》並稱為前四史。 陳壽(亦作長壽,233~297),字承祚。蜀國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北)人。仕蜀時為散騎黃門侍郎,入晉後曾任著作郎、治書侍禦史。晉滅吳後,陳壽著《三國志》,受到大臣張華的稱贊,並說要把晉史也托付給他。 《三國志》成書年代不能確定。當時魏、吳兩國先已有史,加王沈的《魏書》、魚豢的《魏略》、韋昭的《吳書》,此三書當是他依據的基本材料。蜀國無史,由其自采資料。 《三國志》以曹魏為正統,魏志列在全書之首,稱曹操、曹丕、曹叡為帝。吳、蜀君主即位,都記明魏的年號,以明正朔所在。東吳隻有孫權稱主,孫亮等都稱名。這是因為晉朝受禪於魏,晉的史傢尊重本朝的合法性,就必須以魏為正統。孫吳為晉所滅,孫皓乃晉之降臣,因而如此處理。蜀漢劉備父子稱先主、後主,不同於孫吳,多少反映陳壽對於蜀漢的故國之思。 前人責難陳壽,說他向丁儀、丁廙的兒子乞米不得,因此不給丁氏兄弟立傳;因有憾於諸葛亮,所以說他將略非長,無應敵之才。實際這些責備缺乏根據。丁氏兄弟附見於王粲傳,而諸葛亮傳中充分肯定瞭他的功績,還收錄瞭亮集目錄,為全書特例。說諸葛亮將略非其所長,當時其他人已有類似評論,而且也是公允的。但《三國志》對於晉朝皇室的敘述時有曲筆,對於魏晉禪代之際司馬氏的所作所為,尤其顯然加以粉飾,多所回護。

陳壽簡介

陳壽(233—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漢(現在四川南充)人。西晉史學傢。他小時候好學,師事同郡學者譙周,在蜀漢時曾任衛將軍主簿、東觀秘書郎、觀閣令史、散騎黃門侍郎等職。當時,宦官黃皓專權,大臣都曲意附從。陳壽因為不肯屈從黃皓,所以屢遭遣黜。入晉以後,歷任著作郎、長平太守、治書待禦史等職。280年,晉滅東吳,結束瞭分裂局面。陳壽當時四十八歲,開始撰寫《三國志》。   《三國志》是一部記載魏、蜀、吳三國鼎立時期的紀傳體國別史。其中,《魏書》三十卷,《蜀書》十五卷,《吳書》二十卷,共六十五卷。記載瞭從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年),到晉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六十年的歷史。   陳壽是晉臣,晉是承魏而有天下的,所以,《三國志》便尊魏為正統。在《魏書》中為曹操寫瞭本紀,而《蜀書》和《吳書》則隻有傳,沒有紀。記劉備則為《先主傳》,記孫權則稱《吳主傳》。這是編史書為政治服務的一個例子,也是《三國志》的一個特點。   陳壽雖然名義上尊魏為正統,實際上卻是以魏、蜀、吳三國各自成書,如實地記錄瞭三國鼎立的局勢,表明瞭它們各自為政,互不統屬,地位是相同的。就記事的方法來說,《先主傳》和《吳主傳》,也都是年經事緯,與本紀完全相同,隻是不稱紀而已。陳壽這樣處理,是附合當時實際情況的,這足見他的卓識和創見。《三國志》總起來說記事比較簡略,這可能與史料的多少有關。陳壽是三國時人,蜀國滅亡時三十一歲。他所修的《三國志》在當時屬於現代史,很多事是他親身經歷、耳聞目見的,比較真切,按說是有條件搜集史料的。但因為時代近,有許多史料還沒有披露出來;同時,因為恩怨還沒有消除,褒貶很難公允,也給材料的選用和修史帶來瞭一定的困難。   從魏、蜀、吳三書比較來看,《蜀書》僅得十五卷,較魏、吳兩書更簡。這大概是魏、吳兩國的史料多於蜀的原故。陳壽寫《三國志》時,魏國已有王沈的《魏書》、魚豢的《魏略》,吳國也有韋昭的《吳書》可作參考,這給陳壽搜集史料提供瞭極大方便。而蜀漢既沒有史官,也沒有現成的史書可借鑒,搜集史料就非常困難。陳壽費瞭很大氣力,連一些零篇殘文也註意搜尋,《蜀書》才僅得十五卷之數。《蜀書》中的許多重要人物的事跡,記載都十分簡略,可見蜀漢的史料是相當缺乏的。另外,因為政治上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他治學態度比較嚴謹),陳壽也可能舍棄瞭一些材料,如牽涉到司馬懿的一些不光彩的事,不便寫,隻好舍棄瞭。   陳壽所著的《三國志》,與前三史一樣,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後,尚書郎范頵上表說:“陳壽作《三國志》,辭多勸誡,朋乎得失,有益風化,雖文艷不若相如,而質直過之,願垂采錄。”由此可見,《三國志》書成之後,就受到瞭當時人們的好評。陳壽敘事簡略,三書很少重復,記事翔實。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嚴慎,為歷代史學傢所重視。史學界把《史記》、《漢書》、《後漢書》和《三國志》合稱前四史,視為紀傳體史學名著。

陳壽簡介

《華佗傳》譯文——《三國志》陳壽(三國、西晉) 華佗字元化,沛國譙人也,一名敷。遊學徐土,兼通數經。沛相陳圭舉孝廉,太尉黃琬辟,皆不就。曉養性之術,時人以為年且百歲而貌有壯容。又精方藥,其療疾,合湯不過數種,心解分劑,不復稱量,煮熟便飲,語其節度,舍去輒愈。若當灸,不過一兩處,每處不過七八壯,病亦應除。若當針,亦不過一兩處,下針言:“當引某許,若至,語人。”病者言“已到”,應便拔針,病亦行差。若病結積在內,針藥所不能及,當須刳割者,便飲其麻沸散,須臾便如醉死,無所知,因破取。病若在腸中,便斷腸湔洗,縫腹膏摩,四五日,差,不痛,人亦不自寤,一月之間,即平復矣。  故甘陵相夫人有娠六月,腹痛不安,佗視脈,日:“胎巳死矣。”使人手摸知所在,在左則男,在右則女。人雲“在左”,於是為湯下之,果下男形,即愈。 縣吏尹世苦四支煩,口中幹,不欲聞人聲,小便不利。佗曰:“試作熱食,得汗則愈;不汗,後三日死。”即作熱食而不汗出,佗曰:“藏氣已絕於內,當啼泣而絕。”果如佗言。 府吏兄尋、李延共止,俱頭痛身熱,所苦正同。佗曰:“尋當下之,延當發汗。”或難其異。佗曰:“尋外實,延內實,故治之宜殊。”即各與藥,明旦並起。  鹽瀆嚴昕與數人共候佗,適至,佗謂昕曰:“君身中佳否?”昕曰:“自如常。”佗曰:“君有急病見於面,莫多飲酒。”坐畢歸,行數裡,昕卒頭眩墮車,人扶將還,載歸傢,中宿死。